第29章 不要放弃(1 / 2)

  司遥看到街上的人,都穿着短袖短裤,只有他还穿着春装。夏天悄然而至,而他这段时间仿佛与世隔绝,丝毫没有察觉到。

  “阿遥。”坐在公园长椅上的林思南,朝他挥了挥手。

  司遥走过去的时候,被路上嬉笑打闹的孩子,撞了一下,小女孩的手里的雪糕弄脏了他的衣服,扭头就跑。

  徐更拿出纸巾,帮他擦干净身上的污渍,“那小屁孩真没教养。”

  “不用擦了。”

  司遥脱下外套,里面穿了件白色的短袖T恤。他这几个月来总是食欲不振,人都差点瘦脱相了。抬起手,能看到他手臂上,有注射抑制剂而留下的针孔,针孔处有一小块淤青。

  第一代抑制剂,药效凶猛,但注射的时候会伴随着强烈的刺痛感,大多数Omega都难以接受。他父亲的公司,已经着手研究第二代抑制剂,相信很快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林思南瞥了他手臂上的淤青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

  “你有问题想要问我吗?阿遥。”

  其实那天在林思南的心理咨询室时,司遥早就问过了,只是那时候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现在林思南主动提起,是打算将真相告诉他吗?

  “云亓在哪里?”

  林思南就猜到他会问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已经跟云亓商量过了。要做到毫无表演痕迹地说出来,属实是有点赶鸭子上架。

  “在青平,本来他是打算出国深造的,但云霁觉得国内更适合他发展。而且他的未婚妻也在青平大学,两人就读同所院校,很适合感情培养。”

  司遥眉头一皱,脸色沉了下去。这种感觉就像被羁押多年的囚犯,终于等来了宣判。一个人濒临死亡时,会爆发出无限的求生欲。他不死心,还是想为自己争取最后一次无罪辩护。

  “我能去看看他吗?”

  飞蛾有趋光的习性,司遥也同样。而林思南也是只飞蛾,自然能对司遥的执着感同身受。云亓和云霁都是团熊熊燃烧的烈火,飞蛾扑火,无异于是在自取灭亡。

  “你打算怎么做?痛斥他是个见异思迁的渣男,还是苦苦哀求他不要离开你?你期望他能给你什么样的答复呢?”

  云亓陪他走过了那段最苦不堪言的日子,不仅将他从低谷中拉了出来,还亲手捧他当了明星。舅舅的命是云亓救的,因为他才认识了徐更和林思南,填补了司遥亲情友情以及爱情上的空缺,让他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客观事实,不能因为他的主观感受而否认。如今羽翼丰满的雄鹰要展翅翱翔,司遥不该当他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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