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衣裳(1 / 2)
福晋却觉得胃里已经饱了,“不用,有人陪伴瓜尔佳氏,咱们无须在这煞风景。”
她意兴阑珊起身,也无暇过去问好,叫小丫头递个口信,便径自回正院去了。
第54章 衣裳
因福晋等人草草离场, 原本筹办的筵席到最后还剩下许多食物。
云莺看着大块的烤肉,想着吃水不忘挖井人,又请四阿哥带去宫里给德妃, 当然也不乏她自己亲手烤制的几只兔子——为怕德妃嫌麻烦, 她还特意叫挽星等人给撕好了,用牛皮纸封装起来,天冷,多放几天也没事。
还有红烧和香辣的两种兔头,这个,她觉得娘娘们没那么好接受, 只塞了几只聊表心意。
哪知四阿哥回来之后,却说娘娘们对兔头赞不绝口,正好惠妃宜妃等人也在,问她有没有多的——这玩意没多少肉,不怕长胖, 滋味倒挺丰富,吃起来挺打发辰光, 当然,因为要手掰十分不雅,只能私底下享用,万岁爷跟前还是要收敛点的。
云莺大开眼界,娘娘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竟如此惊人,该说不愧是满族姑奶奶么?兔子这东西在本朝并不十分稀罕, 又因不在家畜之列, 更是泛滥得跟野草一样。娘娘们此举, 倒让云莺觉得或者可以推出市场?还能少少的发笔小财呢。
四阿哥笑道:“要做你去做,爷可不干这行当。”
君子远庖厨, 偶尔打打猎还行,认真经营畜禽勾当那就太跌份了。
云莺翻个白眼,“谁指望您了?”
她还不想这钱被四阿哥赚去呢,正好家里几个弟兄无所事事,让他们出外捯饬捯饬,混得好出人头地,混不好无伤大雅,反正浪费得几个钱。
其实兔肉本身没多么出色,好吃的关键在于调料,正好云莺前世是个老饕,家里虽没开过饭馆,五湖四海的美味见得多了,到时候请厨子按照不同的香料配比烹饪,她则一一品尝,必能寻出最合适的。
四阿哥道:“不好的也别扔了,我带过去给十四。”
十四就挺喜欢那手撕兔肉的,因为不用加热口感也尚可,带去书房正好,闲着没事嚼两根,嘴里有滋味儿,学着也更起劲。
云莺:……就是想坑你弟弟吧?太坏了。
腹黑四爷跟亲弟弟的斗智斗勇似乎从未断过,哪怕两人日后走向be,至少这会子还是有些相爱相杀的情分在的。
腊八节时,德妃投桃报李,叫人送了些粥水到府上来,云莺的那一碗更是特意准备的,用的是德妃亲自拣的佛米跟佛豆。
她很怀疑那豆子到底拣了多久?德妃不会半年来就拣了一碗吧。
坏是没坏,但有股陈味儿,口感一点都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