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给自己开出170万年终奖(1 / 1)

出纳许某,离任五载,心怀不满于旧主之待遇。尝向旧主索分红,未果,遂起贪念。利用昔日窃取之公章、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私自兑现公司支票,金额高达一百七十万,以赠己身,作为巨额之“年终奖”。上海徐汇之警方侦破此案,许某已被依法拘捕。闻者皆叹其贪婪无知,自毁前程。此故事令人深省,公司财务出纳之职,责任重大,必须恪尽职守,诚信为本。

出纳者,公司之血脉,掌管金钱之出入,犹如国家之户部。故出纳者,必须严于律己,不可有丝毫贪念。私欲熏心,必将自食恶果。又,出纳之章印,乃公司之信物,犹如国家之玉玺,不可轻易示人,更不可私自挪用。否则,一旦落入不法之徒之手,后果不堪设想。

此案为世人敲响警钟。公司出纳者,当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职业道德,不为私欲所动。如此,方能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声誉,赢得他人尊重。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