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名被告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1 / 1)

三年之间,朝廷之公堂,对七十七名被告者,以正当防卫之名,宣告其无罪。此乃国家法治之明,人民权利之护也。最高之法,昭昭如日,唤醒“第二十条”之律,以正世道人心。

夫正当防卫者,乃人之自卫之道,法之所许。若有人不法而侵,则受害者有权以正当防卫反击,此乃天道也。然昔时,或有法吏不明此理,误将正当防卫者判为有罪,致使人心惶惶,正义难伸。

今观最高之法,重申正当防卫之道,昭示世人,法不向不法低头。此乃国家法治之进步,人民权利之保障。吾人当以此为喜,为法治之昌明而欢呼。

夫法者,定分止争,保障权利,乃社会安宁之基。故当以公正之心,明察秋毫,不使无辜者受屈,不法者得逞。如此,则社会和谐,人民安乐,国家昌盛矣。

吾人当以此事为鉴,明法之理,守法之道,共同维护法治之尊严,保障人民之权利。此乃吾辈之责任,亦吾辈之荣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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