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千禧年代_分节阅读_第226节(2 / 2)

  方卓是头一回从新浪人的口中听到这样明确的要求,不禁感动的反手拍在这位CEO的胳膊上,热切的回应道:“一定!一定!”

  汪延哈哈大笑,真的很欣赏这位年轻的总裁。

  方卓心中有奇妙的共鸣,也很欣赏小汪,觉得他属于比较开明的一方。

  连续两天的饭局过后,方卓婉拒了后续的邀请,最后确定资金的到位和行事的程序。

  华盛顿互助银行没出幺蛾子,确认无误后就放了款,因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流通性不高,方卓手中能质押到的钱打折后是1500万美元。

  这样一来,MIGA基金持有的网易和搜狐股票就暂时不需变现,仍旧作为备选资金以应对不时之需。

  纽约的Cadwalader律所负责此次收购案的律师团队订好机票,准备在新浪股东大会前抵达北京,他们手中拿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收购许可。

  同时,MIGA基金负责出席新浪股东大会的人已经提前一步坐在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他们将会依照流程获得这次董事会的新增席位。

  至于同样有了共识的新增董事方,易科投资是在6月8号抵达北京,来到了老板的身边。

  这一次谋求新浪的非执行董事,方卓并不会本人进入董事会,他旗下全资控股的易科投资将有代表坐在这个位置来执行公司意志。

  很快,方卓在北京下榻的酒店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大家都在默默等待新浪今年股东大会的尘埃落定。

  6月10号,新浪2002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

  方卓携人参会。

  天气很好,心情很严肃。

  这种心情反应到脸上就显得有些过于肃穆。

  “方总昨天没睡好?”汪延过来打了声招呼,笑着调侃年轻总裁的黑眼圈。

  方卓微微一笑,寒暄了两句。

  汪延有意增强彼此的联系,好心地说道:“方总,走,那边是MIGA基金的戴维斯,我带你认识认识。”

  “不去了,第一次参加股东大会,心情有点紧张。”方卓婉拒道,“这是我妹妹,正好坐在这里给她普及普及公司股权之类的知识。”

  汪延点点头,看了眼有点瘦削的女孩,冲她友好的笑了笑便转身离开。

  “哥,这就是新浪的CEO吗?”赵素祺低声问道。

  方卓同样低声回答:“嗯,他是个好人。”

  赵素祺是昨天抵达的北京,已经旁听了一些收购操作,此时见到引进易科投资的新浪不知道第几号但能排前列的CEO,实在觉得现实挺魔幻。

  “多听少说,股东大会其实挺无聊的。”方卓如是说道。

  赵素祺默默点头,虽听哥哥这么说,可她眼里看着却挺新奇,尤其知道MIGA基金是自己人之后,瞧着那边的老外周围人来人往,自家这边冷冷清清……

  原来“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句话可以如此的生动!

  赵素祺对“包装”两个字有了深刻的认识。

  上午九点钟,上市公司新浪的股东大会正式开始,董事会联席董事长段永基和公司总裁茅道临先后发表了讲话。

  新浪过往的情况、未来的发展、公司重大事项、当前公司股价、股东提案等等。

  这两位发言过后,高管们或长或短的发言,提到了很多公司的数据。

  上午半天下来,发言内容说到很多还没公开的2002年第二季度消息。

  只是,这里面没交代和阳光文化的合作是让易科投资总裁方卓先生有些不满,他在中午的时候直接和汪延表达了态度。

  “新浪和香港阳光文化的现金+置换股权合作花费了很大代价,阳光文化的吴征现在还是董事会的联席董事长,为什么没提这个合作的效果?”

  汪延今天上午也有发言,他面对这种有点质问的语气,无奈的笑了笑:“不少人觉得还可以再观察观察。”

  方卓淡淡地说道:“股东大会上谈都不谈,这是在罔顾股东的权益呢。”

  他又说道:“这个问题有必要问问段总,问问茅总。”

  汪延摇摇头,半是调侃地说道:“你可别去问,段总行事比较刚愎,你要是问了,下午的董事提案过不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方卓皱眉。

  汪延笑笑:“好歹过了今天啊,过了下午,提案投完票,易科投资就是新浪的董事了,也算有投票权呢。”

  方卓点头:“汪总和我所见略同,嗯,是我孟浪了。”

  中午的交流没持续太久,汪延有事要处理,方卓也有很多需要思量。

  股东大会的事情大多都是走个流程,真正需要确认商讨的工作已经在前面数天各自沟通完成,现在要做的是把这些事符合法理。

  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全程由律师见证,还会出具法律意见,而它形成的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或代表签字,会议记录也会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秘签字。

  下午时分,半程照常,关于易科投资的非执行董事席位和MIGA基金的董事席位在平淡中完成投票,方卓作为易科投资的总裁仅仅是上台露了个面。

  意思在于告诉大家这个冒出来的非执行董事是代表的谁。

  不过,临近傍晚的时候,计划之外的质询冒了出来。

  一位小股东拿到话筒向台上董事会提问。

  “去年新浪不是有和阳光文化合作吗?为什么今天都没听到这项合同的评估啊?”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应该列席股东大会,并且接受股东的质询,这是受保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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