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请客吃饭(1 / 2)

头疼!

  “陈言,”刘青山已经拿到一分队,关于杨苗苗父母坠崖的资料:

  “一分队那边关于王焕志岳父岳母意外坠崖的案卷材料拿到了。”

  这不是什么大事。

  于公,只要二分队这边出个函件就能调阅这些资料。

  于私,一分队队长李洪和刘青山早就认识,陈言又帮过他们。

  所以,刘青山只是打了个电话,就拿到了东西的复印件。

  “有点意外发现。”

  意外发现?

  陈言微微一怔,接过刘青山递过来的材料,认真翻阅。

  材料不多,几张纸,还有一些照片,以及验尸报告。

  “为什么会有验尸报告?”

  一般来说,只有非自然死亡才会进行验尸。

  而从资料看,王焕志的岳父岳母,坠亡特征明显,根本用不着验尸。

  “是杨苗苗执意要求的,”刘青山又递过一沓资料:“当时,杨苗苗无法接受自己父母坠亡的消息。”

  “认为是有人故意杀害自己的父母。”

  “所以,强烈要求验尸。”

  “这个,是杨苗苗游泳溺亡的报告……”

  看着两份报告,陈言眉头越皱越深。

  两件意外死亡案件。

  王焕志的岳父岳母。

  王焕志的妻子。

  玩具厂并购。

  一大笔钱。

  杨苗苗认为自己的父母是非意外死亡。

  杨昊认为是王焕志杀了自己的姐姐。

  呵呵。

  这综合起来一分析,王焕志不就是最大的受益人吗。

  老婆的父母死了。

  老婆死了。

  什么概念?

  玩具厂的权益,就完全的属于王焕志了。

  为什么?

  因为玩具厂的所有权是属于王焕志和杨苗苗夫妻两人的。

  如果一方出事,那么在对方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双方共有财产就会进行平均分配。

  杨苗苗是游泳意外溺亡,所以肯定没有什么遗嘱。

  这样一来,王焕志会拿到玩具厂所有权益的的一半。

  另一半则属于杨苗苗的遗产。

  需要进入继承程序。

  那么谁有资格继承呢。

  就是直系亲属和配偶。

  也就是说杨苗苗的父母、子女和王焕志拥有继承权。

  并且继承权利相等,就是每人分配的钱是一样多。

  两人没有子女,所以继承杨苗苗这一半财产的,只有王焕志和杨苗苗的父母。

  而杨苗苗的父母,已经意外死亡了。

  所以,属于杨苗苗的资产将由王焕志全权继承。

  至于杨昊,不好意思。

  他即便是杨苗苗的亲弟弟,也只属于旁系亲属。

  没有资格继承姐姐的资产。

  从这个角度分析,王焕志有没有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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