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死亡现场(1 / 2)

和陈言合作过的黄国俊,对陈言的办案能力是极为敬佩的。

  嫌疑犯王霞自杀,还在墙上留下血书,那就只有两个情况。

  第一,王霞真的没有杀人,虽然在现场发现了王霞,在她手里还发现了凶器,可是案件另有隐情,王霞是被栽赃的,凶手另有其人。

  第二,就是王霞确实杀人了,畏罪自杀留下血书只是为了搅乱是非。

  但是这种猜测,没有逻辑根据。

  因为王霞就算真的杀了人,那杀人过程是什么?

  王霞为什么要杀自己的丈夫,是故意杀人还是意外杀人?

  从死者的凶伤口来看,死者是连中三刀而死,故意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依然不能排除意外杀人的可能。

  比如死者张辉是不是有被家暴王霞的情况,如果有这种情况,王霞在被施暴的过程中反击,然后激情杀人。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王霞虽然有罪,但不至于被判死刑。

  在具体案件不清晰的情况下,王霞的杀人动机没有具体掌握的情况下,她为什么要自杀,还留下了血书喊冤。

  这也是黄国俊为什么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上报辽省侦缉大队的原因。

  对于葫芦市侦缉队内部的管理,黄国俊是有信心的。

  对王霞的整个审讯过程,都有视频录像,黄国俊本人也参与过多次。

  所以,对于有没有违反规定进行审讯的情况,黄国俊是非常清楚的。

  纠风组的审查他不怕,黄国俊怕的是案件里边有隐情。

  现在有陈言及时接手案件,黄国俊就放心多了。

  下车的陈言回敬黄国俊的敬礼,然后握手:“黄队,又见面了。”

  “是啊,总是给您添麻烦,上次的案子还说请重案组的领导们吃饭,没想到上次的饭没吃成,这又来案子了。”

  “都是一家人,黄队不用客气,这样,咱们直接去拘留所,我去看看现场。”

  “好,去现场。”

  王霞自杀不到五个小时,现场自然没有清理。

第482章 死亡现场

  葫芦市侦缉队拘留所,距离葫芦市侦缉队大概有三公里的距离。

  从葫芦市侦缉队驱车大概10分钟就来到了拘留所。

  长胜大街25号。

  “拘留所面积不大,现在羁押着六名犯罪犯罪嫌疑人。

  黄国俊开始介绍拘留所的情况:“除了王霞,另外五个人都是治安拘留,关几天就放出去了。”

  “王霞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所以是单独羁押的。”

  陈言点点头,这是惯例。

  一般情况下,恶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不会和治安拘留的人员混合关押的。

  “拘留所的条件怎么样?”

  “条件倒是一般,我们这个拘留所是七十年前的建筑,原来是一葫芦市第一监狱,因为面积太小,监狱搬走后,我们就把这接手了,之后翻修了一下,改成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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