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是的,她简直是天才23(2 / 2)

因为语速实在太快,无论主持、评审,还是观众,都未听全,疏漏了内容。

“他是讲了什么?”

“不知道啊,好像什么白天银鞭化春日情花还落红的。”

“收收味!人家明明念的很正经的!”

主持,也就是那位青年工作者,与评审讨论后,快碎步向前请迟洮上评委席。

“便是这几字。”

迟洮快笔写下,再由工作人员输入大银幕。

“好绝!”

已经不是好或妙能形容,只剩绝!

到底有多上乘?只有专家明白这首七绝有多好。

如果金迪清方才歌颂巾帼英雄报国志气的《杞人忧》可堪佳作,那么迟洮这首《甲辰杂诗》可以说,必是百千首佳作中的唯一绝作。

立意已超越人生意气的抒情,更包含诗人的高远哲思。

完全是经典级诗作,英朝成百万的近世诗句里,也当有它一席之地。

同理,作诗人,才华也必是诗坛翘楚甚至泰斗。

临时充当裁判长的那位文学院院长坐不住了,他惊坐起身:

“阁下竟是何人?”

能做出此等作品,只一首,足以声名鹊起,然而他印象里圈子并无这号人物。

至于金迪清,他是认识的,东冶城有名的那个少年天才嘛。

但还不值得他诧异。

可迟洮的神作一出,容不得他不动容。

其他评审也是同样震撼。

见把这些大教授们都给惊吓到了,迟洮知道自己一个武人早晚会露馅,也不藏着掩着,直言:

“此作作者非我也。”

“是谁!?”一直气定神闲的那群教授都起身围到了迟洮身边,就像下课后将老师围住的提问学生。

“家妹献丑了。”迟洮很谦虚,他不得不谦虚,因为迟菓身上背了一堆锅,都是他扣上去的,那是心虚导致的谦虚。

“家妹?!年纪比您还小?”

老学究们都吓得用上敬语,没办法,要真有这么天才的奇女子,对她的兄长用上敬称,也不算谄媚。

郑板桥还说愿为青藤(徐渭)门下走狗呢。

迟洮不回答,只是说:

“并非临场作诗,而是运气使然事前已作,可有效否。”

“有效!当然有效!”一个戴眼镜的年轻教授推了推中梁,振振有词道: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虽然觉得这话太不要脸,然而他们都没有反驳,还想着讨好迟洮让他引荐家妹呢。

金迪清也意外的没大意见。

于是第二局,迟洮赢了下来。

然而观众并不买账,尤其是女观众,怨言颇多。

“盘古是女人,秦始皇也是女人,你们男人最擅长的就是颠倒是非黑白!因为公子歌颂了英雌你们不满意,就让他输掉,呵,男人!”

这些疯话没人反驳,沉默的大多数只是暗自翻白眼。

无论台下人如何疯癫,台上的迟洮都无暇顾及,他拿到了第三局的题目。

【作一五绝,共存有宇宙与微尘,壮志与奢靡,豪放与婉约,嚣狂与静谧四组矛盾要素,格律可放宽】

这题目是否太过繁复只为刁难?迟洮怀疑有猫腻,狐疑地瞟了眼评委席,结果他们还真有人心虚地别过脸去。

你们真有啊。

看来选题根本不是全由观众,而是有黑箱刷票。

迟洮不以为意,他早已料到。

再看不远处的金迪清,他也正愁眉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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