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朝凤(1 / 2)

司马天总是讨人喜欢的,少年时候的丫鬟经历,让她学会了察言观色。

知道这个牛鼻子臭老道,什么时候需要跟人说说话,什么时候最好闭嘴。

又什么时候给他泡壶茶,什么时候给他烤个鸭。

而作为司马家干女儿的这几年,又让她见识了一些大场面,

包括但不限于像通灵子这样的奇人异事,在这鲜嫩欲滴的崇拜背后。

司马天也并认为自己需要讨好他,奉承他,巴结他。

女人只需要爱,好比司马懿对张春华润物无声的呵护。

男人需要理解,你不需要猜透他的想法,也不需要知道他的计划。

你只需要貌似傻傻的跟着他,顺着他递过来的绳子随身左右,

让他以为掌控了一切的时候,再拿这根绳子勒死他。

司马天并没有信心在心计上胜过王灵素,

只是司马府的岁月,那司马懿与张春华平等相处的生活。

让司马天以为,她还是可有一搏的。

而牛鼻子老道王灵素,既不想使唤这个丫头,也不想照顾这个丫头。

心想,这寻思起来也是可笑。

这一路上,司马天照顾王灵素,而司马天的贴身丫头照顾司马天。

原来那所谓照顾人的事情,终归还是落到这些出身贫苦的孩子头上。

就如同他的师兄赵文清一样。

想清楚了这一节,王灵素也变得坦然起来。

接住司马天无头无脑的问题,也享受起司马天的“照顾”

与那个干活麻利,唯唯诺诺的丫鬟比起来,

王灵素“处境尚可”。

王灵素这趟出发樊城,并没有带上他的锦衣华服。

这些漂亮的昂贵的镶嵌着金银宝石的雕龙画凤的衣服,并不适合他。

但作为许都大旱一雨成名的他,需要一些体面的装扮。

毕竟,少年时期,他也是一名纨绔子弟

应对这些场面人和场面事,他还是游刃有余的,虽然他并不太想去。

王灵素是自然的,军中艰苦,不穿这绫罗绸缎。

于禁大军,是去樊城和关羽交战的,而不是去和关羽社交的。

营帐也并没有那么多,司马天和他扎营的时候,是共用一个帐篷的。

这也是一种自然

只有一点不好,自许都出发多日的一个晚上。

王灵素恰待入眠,那本已睡着的司马天尖声大叫:爹,娘,张辽来了,张辽来了,

快来救我。

王灵素起身待查看,她身旁的丫鬟,却似已经早有应对了。

她不断抚摸着司马天的背,轻轻的道:司马天,回家了,司马天,回家了,

你是司马懿的女儿,没有人敢欺负你。

司马天刚刚扭曲挣扎的身体,在这抚慰下,慢慢放松下来,翻身抱住丫鬟。

又进入梦乡了。

王灵素头枕双手,白天笑颜嫣然的小丫头,不惧这快马行军的速度,

也不惧这风尘仆仆的辛苦,还得照顾这个一样不发就不说话的牛鼻子老道。

晚上还得受噩梦惊吓,侥幸从下人变成了主人,但过去的痕迹,仍然历历在目,

或者,在梦中。

人生的起伏,于王灵素而言,除了张春华,并没有什么感觉。虽然心中仍旧有记挂,

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情种,当然,也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可靠的男人。

这个男人睡的死死的。

直到清晨的一缕阳光,照到他的脸上,他眼皮微微一动,

一张年轻女人的脸,几乎就要贴到他的鼻子上了。

他一瞬间以为是司马天在跟他开玩笑,等他眼睛再睁大一点。

发现真是个玩笑,这个女人是许都春风楼的一个姑娘。

名唤秦朝凤,说是秦姑娘跳起舞来,便如同那朝阳中凤凰一样,

翩然舞动,恰到好处的风骚,转身过去,又是不屑一顾的高傲。

等你愕然之时,她便抬腿挺胸,一展曼妙身姿,然后褪去一件一件的衣裳。

所谓先见凤凰,后见朝阳,凤凰,说的是她的衣裳和妖娆之姿。

这朝阳嘛,说的是她,通体雪白,而又光芒四射的身体。

就如同黑暗过去,盛夏的第一眼光芒,耀眼,夺目,热辣。

如今,这热辣的朝阳正盯着王灵素,王灵素受不过,掀开被子侧身就跑。

却被秦朝凤一把拉回,顺势也钻进被窝,右手支着头,继续看着王灵素。

秦朝凤一把抓住王灵素:怎么那天说好的,明儿继续过来,我都推掉其他客人了,

你怎么就跑了?

王灵素忍着痛道:你看,这不是军务紧急么?

秦朝凤又使了一把力:军务紧急?我刚进来的时候,看见两个女人出去了,

这也是军务紧急?

王灵素哀声道:这是司马懿家的小姐和丫鬟。

秦朝凤脸带愠怒:哦,你小子不错啊,都搭上司马家的小姐了,赶快跟我回去。

王灵素苦笑不得,道:我一个区区道士,怎么能搭上司马家的小姐,这不是司马懿吩咐我教她女儿道法么,曹操叫我去樊城治瘟疫,她便跟过来了,赶也赶不走。

秦朝凤掐上王灵素的胳膊。

用上七成力,道:从前那情话可是说的好,说跟着曹操,不用两年,就能黄金万两,就能帮我赎身,我还当真了,自己也存了点私房钱,等你拿到曹操的赏赐,我就自由了。

想不到上次你刚挣了一千两黄金,就送回你那茅山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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