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142(2 / 2)

他当年确实没跟黑手组织游街抢劫、持枪伤人,那是因为他是黑手组织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层,游什么街。

他可以坦白,让她认识到她逃不出他的视线,又不想她是因为畏惧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话题。

也许有一天,她爱他足够深,终于不再想逃这件事,也许有一天,她又给他个惊喜,重逢的戏也是她一张虚伪的面具。

李暮近放开她,她盯着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说:“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着她,他希望他能对她这番不知是真还是假的情谊生出一丝厌恶,可是许久之后,他只是抚摸她的脸,话说得宠:“分明是你。”

他失败了,承认了,她是刺进他心脏的兽牙,经历漫长的岁月后,长成图腾,他不可能厌恶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进他盘起的腿间,搂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会跑了,但她不准备告诉他。猜吧,男人应该有点危机感。

以下我那天喝了酒写的,可能没什么逻辑,我也懒得再看一遍具体的内容,不然我会羞耻到想把它都删了。这两年感觉自己不爱倾诉了。

写这本实在太爽了,后面放晋江、海棠,可能会改一些细节、描写、错词错句错格式,多余的东西删一删,让大家看得更舒服一点,故事走向不会改了。

当时第一章出来都在骂我,我都懵了。你现在回看第一章,打开编辑记录,找到最初发布的内容,写在文章之前的话——

“你有没有。”

“没有。”

现在知道了,这本身就是一个悬疑犯罪的故事,在挨骂之前我就发了这两行,是因为从一开始立意就不是歪的。文案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男主很恶劣。我这么怂,我顶风作案啊,太不了解我了!

有人要说我故意这样写,博眼球。我有点难过其实。我虽然不厉害,但不至于拉到需要博眼球吧,我微博又不是平台,人家流量大,我这都是自己的读者,我博我自己读者的眼球啊。这样写是因为我一直喜欢写边缘人设啊,我热爱,我很爽,从第一个故事到现在没变过。

你可能看我现在好像平静许多,但我本人的性格有非常大缺陷,情绪不是很稳定,有一点暴躁易怒,很难跟一个人长久相处,亲人都不行,因为我对于被掌控这件事极端抵触。别想管我,不准逼我,都听我的。我一直在调整、改变,效果一般,所以这一年因为害怕伤害身边人,总在不停换地方住。感觉要犯病了,就离开几天。也就几天,离开太久也不放心。

问题就在这里,我这种性格,我可能让我的女主真正处于弱势吗?被男的掌控?我的故事无论给女主设定什么样的背景,她的整条线一定是完整的,比起刻画一个男人的复杂,我更爱写一个复杂的女主。

我喜欢谈恋爱但没有结婚打算(你可以理解成我就是不想负责任,我开心了就可以了。)我可以喜欢一个人,一心一意地爱是我的高贵品质,但他要是不配,还欺负我,那不是找死吗?我不弄死他,我都睡不着。所以在我这里,被一个不太好的男人掌控、欺辱,我还对他死心塌地付出一切,让他踩着我凌辱我,根本不会发生。我是享受一切恋爱产生的情绪,这些情绪会让我思维更活跃,不是缺爱,要找一个男的来爱我。自然,我的女主也不会。担心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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