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给大明续命28(2 / 2)

毕竟,任何一个朝代的灭亡,说到底一切外因都是表象,财政破产才是一个朝代走向灭亡的主因。

历史学者,之所以会说“明朝始亡于嘉靖”,其实更多原因指的就是明朝的财政破产,就是从嘉靖时真正突显出来的。

据史料记载,到公元1566年嘉靖去世时,国库存粮仅够王朝一个月的开销。

可以说,此时明王朝的经济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不解决就要灭亡。

怎么解决?从明史看,解决明朝财政危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改革,也就是张居正实行的改革。

张居正推行了考成法、清丈法和一条鞭法。特别是一条鞭法,这项法令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只不过,张居正的改革,在他去世后,除了一条鞭法有所保留,其余法令基本都被废止,改革半途而废。

所以,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大明王朝完全是靠着张居正给续了命。

这也就可以明白,为何历史给出“明朝始亡于嘉靖”这样的评价了。

因为说到底,张居正不过是给大明王朝续了命,但大明王朝的核心问题并没有解决,所以嘉靖之后不过是在苟延残喘。

想到这些原因,陆灿不得不提醒道:“皇上,土地兼并,这可是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百姓失去的土地,很容易变成流民,而兼并土地的贵胄们,坐拥土地财富,却又不需要交税,如若不改变这种局面,朝廷的财政问题就没办法得到解决,而且流民问题还将影响社稷的安危,不得不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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