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取而代之81(1 / 2)

如今正值第二部筹划之际,剧本已被协会评定为六品,投资虽增至一亿五千万,然以当前市井之繁荣,此片必盈利丰厚。

杨蜜此刻已觉察到危机,遂萌生参与此片之意。然而,她知竞逐之机微乎其微,安乐诸葛大圣既是电影的主要出资人,亦是安乐的高阶顾问,幕后更是合伙人,断难将角色授予她。

然而,鉴于自身所处境地,或可设法令童丽雅取而代之。童丽雅乃四大青衣之一,声望与人气甚至超越第一部之汤薇。

回到客栈,杨蜜将此念告知曾嘉,欲听取其见解。今年剧集市场难觅厚利,李哲所言非虚,她此刻已激起众怒,其余几人必在小荧幕领域对她与嘉行施压,若想如去年般获利,殊为不易。

曾嘉立于窗前,眺望着窗外景色,神色复杂。她虽胆大,常行大事,然此次赌注之大,实难承受。此类事先被内定的项目,若欲插足,须以远超常规的投资分担他人风险,或是与电影票房赌局相搏。

此法唯有在确信电影前景或可借此捧人时方可行,否则,无异于助人减险,替人受过。唯一之便在于童丽雅并不逊色于汤薇,甚至更具优势,而诸葛大圣此刻身在好莱坞,可直接议价,若有利可图,值得一试。

李哲所言不假,投资电影只需一击即中,即可获利颇丰,此后业绩压力将减轻许多,胜过押注剧集。童丽雅不涉剧集,杨蜜独力难支,若电影搁浅,播出受阻,今年之业绩赌局将付诸东流。

故最佳之策,三人并行,杨蜜拍摄《谈判官》,以哺新人,创业绩;热吧出资加入剧组,延续热度,提升价值,之后频繁参与综艺节目。

童丽雅至关重要,单凭片酬分红太少,综艺亦非其所长,顶多接些代言,但她之前已接颇多,鲜有空间接纳新的。如此看来,投资电影似为明智之举。

“诸葛大圣与李哲之交情非同一般,料李哲已知业绩赌局之事。损人不利己之举,他人未必肯行,以其对我们之怨恨,此事极有可能。

他在小荧幕优势明显,关键时刻出手,我们风险颇大。蜜蜜,《谈判官》尚可,但电影之途恐怕希望渺茫。热吧尚在崛起,地位未稳,唯有投资丽雅更为稳妥。

不过,直接投资风险过大,宜以票房赌局为上,先赌一次探探虚实,对方开价不高,则赌之。同时,再为丽雅投资一部,今年务必确保年初及年中各有作品,之后安排接戏接代言,最好参加一档综艺。

童丽雅身为高级合伙人,与杨蜜同为半主,虽与嘉行有合约,但抽成极低,业内罕见的七三分账。仅从片酬、通告费、代言抽成,并不多,与热巴之合同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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