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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今天是个例外。

姑娘很配合地陪他演了那场戏,没有出现分毫的差错,甚至还体贴地放下头发帮他遮住了受伤的手。花离福心里却有些失落,他一方面希望这场戏顺利进行,一方面又在祈祷它能出个意外,但是,显然姑娘没有读懂他的这个心愿。

看着最在乎的女孩出现在自己面前,他激动得心脏都欢脱了起来,然而她却听不见。靠在他怀里的姑娘听着并不是为自己而加速跳动的心脏,眉眼失落地垂了下去。

但是她很快就恢复了一副善意的面容,她不能让花离福失望,她看向呆愣地站在门口,脸上写着震惊和惴惴不安的女人,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而坏的光:她不会让这个女人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怀里的这个位置之后会属于自己。

她成功了,她以“情敌”到“好闺蜜”的身份接近了白阿敏,在花离福和她中间圆润行走了很久,后来越发自如。看着他们隔阂越来越大,看着她失落憔悴的模样,她的心却开心不起来,但即使如此,她也不想让出花离福身边的位置,没有他自己在这西博城活不下去。

每个人都为自己而拼搏。

花离福刚开始不清楚姑娘的心思,他眼里只有白阿敏,那天穿着新裙子的她像一只骄傲的豹猫,被自己养得毛发发亮,得意地跑到主人面前来炫耀。他差点就让红晕跑上了脸颊,他想摸摸她的身体,从大腿开始,那是属于他的地带。

他性感、纯真、美丽诱人却不自知的可爱猫咪,他多想抱着她,对她诉说能让身体最坚硬的骨头也彻底酥软下来的爱意,但是他不能,为了她好,为了她能远离肮脏的自己,去拥抱美丽清新的未来。

他必须推开她,哪怕将锋利的刀口对准她。

胶囊里,陷入回忆的花离福呼吸低沉急促,他的胸膛快频率地起伏着,手不由自主地再次抓住了身旁的衣服,这几件都是她柜子里的衣服,为了聊以慰籍,为了填满思念她的这份空虚。他的眼角逐渐润出一道水痕,可是为什么自己现在越来越难受,空虚得更加厉害了?

爱情,真是个可怕的魔药。

他的呼吸越来越大声,身旁的混混被吵得嘟囔着换了个方向。花离福顾不上理会他,他攥紧白阿敏衣服的手在颤抖,布料不算很好的衣服眼看就要扯破——他的猫,他的爱人,他多想从背后拥住她,用唇抵在她雪白的脖颈里低声告诉她:亲爱的,你都不知道对于我来说,你究竟有多美。

那天女孩听到了他喉咙中的吞咽,感受到他的体温因为一个只看到一面的女人而变得炙热,她心中酸涩至极,但还是出于理智悄悄按住了他攥着沙发布的手。

她看向身后,她心里的男人眼睛里闪烁着两颗耀眼的星星,却完全没在看自己:你不能,你得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为了她,也为了你和我,为了自私的我。

终于,那一天,花离福躁动的手主动松开了,热度也褪了下去。是啊,得克制住欲望,不管是野猫还是小鸟,需要的都不是豢养而是自由,野蛮才是最好的成长方式。

为了爱人更好,他必须放手,即使要挥出去刀让她的胸口鲜血迸溅,哭闹尖叫。

他是个狠人,温柔才是隐藏最深的魔鬼,温柔而冷漠的远离是感情里杀人最疼的刀。

穷凶极恶的囚徒也受不了千刀万剐。

窗外的白云快要看不见了,天空变得空旷,寂寥,湛蓝而幽远,花离福随着白云吐出脸颊上藏着的最后一口热气,他看着白云,眼睛重新变得灰寂,他不配得到任何人施予的幸福。

没错,他会毁了对方。

他爱阿敏,所以得先伤害她,才能好好爱她。

回想爱上她的理由,自己也不是很明白,感情来的毫无理由,霸道而温绵汹汹,当你遇到那个对的人,她站在那里,就能叩响你心扉的大门。一见钟情这个词,适用于有艺术灵魂的人,就像花离福,因为他们有自己所追求的美学,看待世界的眼睛独特而不同。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胖姑娘身边会有个又帅又高大的男孩子宠溺地看着她,笨小子身边有个有钱的女孩一直无条件支持他,因为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她(他)身边的那位艺术家能看到。她没有最美的皮囊,但有一颗最美的心,他不够天资聪颖,但却认真而执着,能给这个世界一场最浪漫的追求,永远不可能劈腿自己的梦想。

每一个善良而真诚的人都是艺术家,艺术家都有一双世界上最清澈和最美丽的眼睛。

显然,花离福是最纯粹的艺术家,他的眼睛是澄澈的,同时也拥有世界上最难以理解和最冷漠的感情。

他的爱是远距离,而阿敏需要的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温柔的拥抱,幸福对于爱钻牛角尖的人来说是毕生所追崇的最佳高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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