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6(2 / 2)

“还能怎么样,”潘艳娘没好气地说,“小两口还在生闷气呢!那个林易笑真是可恶,师父她好心好意地买糖葫芦给他吃,他不吃倒罢了,还敢一脚把那糖葫芦踢飞到路边臭水沟去!”哼,连她都有些看不过去了,“要不是我师父心仪于他,我非给他点苦头吃不可!”

“千万不要,”宋成风慌慌张张地摇着手,“你可千万别伤害我兄弟,不然,我就,就……”

“你就什么呀!”潘艳娘白了他一眼,冷笑道,“那林易笑不过是你的仆从罢了,什么时候变成你兄弟了!”哼,笨凡人,也不掂掂自个的斤两,竟想威胁她!哈,她一个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我们肝胆相照,当然是兄弟!”宋成风拽拽地昂起头,“我们人类的感情,你们妖怪是不会懂的。”

嘴角抽动了一下,潘艳娘忍不住想泼他凉水,“肝胆相照?我看不出,我只看出你的一厢情愿。”像只打不死的苍蝇般赖在林易笑的身边,赶也赶不走。

尴尬地笑了笑,宋成风连忙转移话题:“你为什么会觉得福喜女侠,不,是福喜大仙喜欢小林子呢?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来。”

“那是因为你是个笨蛋加瞎子。”潘艳娘没好气地撇撇嘴,“师父她找了那个林易笑整整两年,连天界都不回。现在找到了,又死巴着他不放。她可是神仙呢,干吗要巴结讨好一个凡人,除了喜欢,还能有什么原因呢。”

越想越肯定,潘艳娘不禁摇摇头,真不知那林易笑到底有什么好,脾气那么别扭,还老是无缘无故地乱发火。大概只有师父那个笨蛋才会喜欢他。更何况,那林易笑自从知道她是狐妖后,连正眼都没瞧过她。哼!不过是个人类罢了,竟敢瞧不起她。

忿忿不平,忿忿不平,潘艳娘觉得胸前的那把火越烧越旺。不行了,她想。心情太糟,要赚点银子解解火,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笨蛋,不怀好意地笑了,“我说呆子呦,你很讲兄弟义气是吧?”

“嗯嗯。”宋成风拼命点头,完全未发现即将“大难临头”。

“那很好!”潘艳娘理理衣襟,“我帮你兄弟牵红线,你得付给我媒人钱。一次十五两黄金,如何?”狮子大开口,潘艳娘不由得意笑。一边赚银子,一边讨好师父,一举两得,哈哈,她实在太聪明了!

※※※

“哗啦,哗啦……”清澈的小溪里,响起了一阵阵泼水声。

林易笑站在溪水中,掬起水来清洗着身子。自从他上次踢飞了那串糖葫芦后,那个小神仙已经多日未来缠他。她大概不会再来找他了吧,他想。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对她冷眼相对,爱理不理的。即使是神仙,怕也是受不了的。这也好,免得又像上几次那样,一遇到她就倒大霉。

忽略掉心中那股隐隐的郁闷,林易笑继续掬水洗身,却听到背后的草丛中传来“窸窣”的声响。他好奇地回过头来,却看到福喜一脸苍白地站在他面前,眼睛毫不掩饰地死盯着他赤裸的身子。如女子般雪白的肌肤上,一抹刺目的微红正印在他腰际。

“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林易笑大声问道,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在他们对峙了许久之后,他最终决定自救。以这辈子都没有的速度,他七手八脚地穿上衣服,系好衣带。现在的世道变了吗?他想。通常女子遇到这种情况,不是直接尖叫着跑开,怕就是被吓昏过去。而她,竟然直盯着他的身子瞧,连脸都不曾别开。难道天界的风俗如此开放吗?还是……

“难道你喜欢我?”他开口道,“不然你干吗总缠着我,还来偷看我!”

“我……喜欢你?”

“你这女人真是不知羞,竟然还敢说出口来。”他不屑地说。

“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你啦。”福喜气得直跳脚,“还有,我才不是来偷看你的,是媚娘约我到这儿来的,她说要请我吃大餐!”

“喔,理由真好,来溪边吃大餐!”说谎也不挑个好点的,“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喜欢我就直说,我难道还会笑你。”只不过会直接拒绝她罢了。

“我不是!”福喜尖叫出声。

“那你刚才看我的身子还看得一脸迷醉,我不穿上衣服你还不知要看到几时呢。”

那是因为她发现法器附在他腰际,所以才会被震得发呆的。可恶,她不能说!福喜急得直跺脚。要是她说了,这林易笑为了报复,一定不会还给她的。

看着福喜不说话,林易笑更加肯定了,“你现在没话好说了吧!真不知天界怎会出了你这种神仙!”

气死她啦,气死她啦。福喜死命地扯着头发。她堂堂一介神仙,竟被他说成了色女。如传了出去,她的仙誉就全毁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仙!福喜恶向胆边生,一拳挥过去,正中对方的鼻梁。

“啪!”林易笑白眼一翻昏了过去,正好重新掉回溪水中。头也不回,福喜飞纵着离开,全然不顾已近秋天,黄昏之后的溪水会冷得把人活活冻死。

※※※

“啊啾!”林易笑躲在被窝里,冻得直打哆嗦。那个该死的女人,被他戳穿了心事后,竟然恼羞成怒地把他打昏,还将他扔进溪水里,她想要他的命呀!

咬紧了牙关,林易笑怒火滔天。幸好他命大,被宋成风及时发现,并且连夜赶路找了家客栈让他看大夫。要是再多泡一会儿,他八成要见阎王!

“啪啪。”门外轻轻的叩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进来!”

门推开了,走进屋的竟是那潘艳娘。

奇怪,她怎么会来。林易笑皱起了眉头,这个狐妖,自打他第一天认识之后,他便看出了她贪财的本性。而贪财的人都不可信,无论是人是妖。所以他从不与她交往,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交情。而现在,她找上门来,是为了什么呢。

“我说林兄弟呀,”潘艳娘自个找了个椅子坐下,卷起袖子扇起风来,“宋大呆子请你到天字一号房去,他有事找你。”

“喔……”林易笑毫不掩饰怀疑的神情,“少爷若想找我,自然会自己来,何必让人传话。”

是哦,这个理由的确不好,看来这林易笑比呆子精明多了,不是那么好骗的,呆子就不一样了。隔着衣襟,潘艳娘摸着今个早上榨来的二十两黄金,开心得快要飘起来了。

拿人钱财就要帮人办好事,她可是有原则的狐狸精。

“咳咳”,潘艳娘清清嗓子,“是这样子的,今个早上宋大呆子的身子忽然不舒服,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所以叫我传活。”嘻,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潘艳娘满意地想,却看到林易笑那依旧怀疑的眼光而泄了气。不多费力气了。潘艳娘举起手来晃了晃,一抹紫光从手指尖溢出,将林易笑罩住。

看着那双已由清醒转为迷茫的眼,她懒懒地下达了命令:“现在,到天字一号房去。”

※※※

“唉……”福喜托着腮帮子,第一万次哀悼自己的失策。

上次把林易笑打昏过去,竟忘了检查一下他腰际上的红斑究竟是不是她的法器,结果错失良机。

“唉!”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别的办法了,下次再把那林易笑打昏一次吧。反正打都打过了,再多打一次也没什么要紧的。

正在这时,“吱”的一声房门打开了。只见那个她一直想着的人呆呆地走进屋来,然后呆呆地走过她的身边,再呆呆地靠近床旁,最后又呆呆地翻身上去,睡起觉来。

福喜合上因惊讶而张开的大嘴巴,向她那已被霸占的床凑近身去。揉揉眼睛,真的是林易笑!在判断她所见到的人不是幻觉后,正确的决定在福喜的脑子中形成。伸出狼手,扯开林易笑的衣服。目标:红斑。

嗯,没错,的确是她的法器!

中口念咒,福喜高兴得浑身发抖。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她终于找到她的法器了!

呜——

痛哭流涕,痛哭流涕。

咦,怎么收不回来,福喜歪了歪脑袋,难道念错咒了?没关系,重来!她福喜大仙是百折不挠的。可是,可是,在她连续试了几十次,却依然失败后,福喜终于了解到她高兴得太早了!再也没有半点耐心了。她气急败坏地伸出“禄山之爪”,对着那块红斑又扯又掐又扭。但是不管用,怎么做都不管用。福喜伤心欲绝地抬起头来,却看到了一张已经痛到龇牙咧嘴的脸。

好痛!林易笑痛得差点掉下英雄泪。这个女人,上次偷看他,这次又轻薄他,还敢说对他没企图!哼,他终于确定了。她一定是喜欢上他了,就像以前那些看了他就脸红的丫环一样。不然的话,她一个神仙,又不能从他这一介凡人的身上得到什么好处,老是跟着他干什么,还老是嚷着要帮他改运。没有好处的事,只怕是神仙也不会做!不过,人丑手也笨,这家伙轻薄人还又掐又扯的,只差没揪下他一块肉来,真快把他给痛死了。

林易笑坐起身来,想骂那笨蛋几句泄泄愤却看到那女人已然呆了。哼,大概是事迹败露,被吓得傻了吧。他抽了抽嘴角,心中暗暗计量起来。

她是个神仙,虽然呆了点,但法力应该不错。要是能够得到她的帮助,一定有利于他夺回家业的大计。虽然自小到大,只要遇到这个笨仙,他就没撞上什么好事。但是,她是喜欢他的,虽然她一直不愿承认。所以只要他娶了她,并且对她稍微好一点,那么她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的。

下定了决心,林易笑开口了:“既然你这么喜欢我,好吧,我娶你!”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窃喜,他是在期待什么吗?

“你娶我?”福喜傻傻地重复着他的话,“为什么,你娶我?”

“因为你喜欢我呀!”林易笑非常慎重地指出这一点,“不然,你干吗到现在还死盯着我的身子瞧。”死要面子的神仙,明明喜欢他还不敢承认,“你都看了半天了,应该很有感觉吧。”他邪邪地笑了,“我的身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福喜觉得自己的脑子像生锈似的转不过弯来。想了半天,才理解了他话中的含意。不会吧,他不会指她垂涎他的身子吧。直觉地,福喜想跳起身来大声地反驳他,告诉他事实上她只是为了法器才看他的,她一个神仙是绝对绝对不会对凡人的身子有企图的。

可是,当她的眼睛由那块红斑处移开到其他地方的时候——

如同女子般白嫩的肌肤,纹理清晰的条形肌肉,清瘦却不失活力的身材……

如入迷似的,福喜的眼光竟再也挪不开了,脸也燃烧了起来,火辣辣的。全身的血逆流涌上了头部,一股热浪直冲鼻子。

“啪嗒啪嗒……”

红色的液体从鼻孔流出,滴到了那雪白的肌肤上,开出了一朵朵艳红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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