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马铃薯281(1 / 2)

其实真怪不得黄尚书他们嫌弃这些,煮得稀烂的马铃薯糊糊。

  印加人喜欢把新鲜的马铃薯切块后,在陶锅里用水煮得稀烂,最好是成糊糊状。有些连盐都不放,没油没盐,对刚吃到这个食物的人来说,真算不得好吃。

  陶砂锅是他们煮糊糊的主要器具,陶器在印加帝国的烧制工艺非常成熟。

  他们二十人现在住的住所,应该是在皇宫的势力范围,有些类似大夏的驿馆了,一日两餐都是有驿馆的厨子提供的。

  印加人每天吃两顿正餐,一顿在清晨,另一顿在傍晚,都是在没有桌子的地上坐着吃的。

  对于普通平民,他们的饮食主要是素食,马铃薯等根茎类食物就是他们两餐的生活所需。

  肉食里的羊驼、鸭子、豚鼠以及鹿等野味都非常珍贵,只有招待贵客才能吃上。而大夏来的这群人,显然被认为是贵客一列。

  驿馆的厨子,喜欢把待客的这些肉,用香料腌制后,放进石块堆砌并烧热的土灶里,用草和土包覆土灶保温,用余温把肉闷烤至熟。

  黑娃也不喜欢马铃薯只用糊糊的方式食用,他让驿馆的厨子在烤肉的时候,把洗干净后的马铃薯带皮整个丢进去,他们要烤着吃。

  烤熟的马铃薯无论是直接剥皮吃,还是蘸盐吃,都有它本身绵密的口感和香味。大伙儿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竟然觉得这马铃薯的味道还不错。

  在忠勤伯的洗脑下,大伙儿看着这拳头大的马铃薯,想象着带回去,一亩能长出多少斤来。

  袁文杰他们身上的翻译担子更重了,每天都抓着驿馆里的人疯狂的对话。

  不久后,他们还见到了印加帝国的另一种主食,玉米!

  区别于马铃薯糊糊,他们的惯常做法是:在玉米颗粒里加水,拿到石磨上去辗,辗成微黄的玉米浆。

  把玉米浆用大树叶子包起来,放到小火上去烤,直到烤得香味四溢,再剥开树叶,便是金灿灿的玉米饼了。

  玉米不但能做成饼,磨成粉后也能煮成糊糊,比马铃薯的糊糊好吃。

  这种有些甜味的食物,让大夏朝所有人都喜欢,他们现在被忠勤伯打开了思路,吃到好吃的就想往大夏带回去。

  于是他们这二十人不再在城里晃悠了,天天往人家艾柳(村庄)跑。

  帝国艾柳的土地分为三种形式:一、“印加田”,收获归印加国王所有;二、“太阳田”,收获归祭司所有;三、“公社田”,收获归村成员所有。

  他们这来的也正是好时候,秋季,印加人丰收的季节。

  马铃薯当地人被称为“丰收之神”,是一种被视为有灵性的食材,印加人对它的喜爱超越了甘薯、木薯等其它根茎类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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