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出走(1 / 2)

你从崇山峻岭中走来

亿万年奔流驰而不息

苍翠青山是最好的伙伴

美丽富饶是亮丽的底色

两岸土地上人们生生不息

不经意间换了一茬又一茬

人们忘记历史的速度

超过了历史发展的速度

大地不语

洛安江告诉我

滚滚的江水旁

青山之下

埋葬着——忠骨!

当雄鸡开始第三次打鸣的时候,黑夜倏然隐退,刚刚眨了一下眼睛,世界变得明亮清新动人。一轮红日像酣睡的小姑娘,从睡梦中惊醒,揉着眼睛,头发没来得及梳理,红扑扑的脸蛋带着几分哀怨,从水游山的山头上冒出来。洛安江清澈碧绿,水里倒影着苍翠的群山,水面上一丝丝薄雾,像极了冬天里盛满汤汁的碗里蒸腾出的雾气,也像秋日里焚烧秸秆的一缕炊烟,萦萦绕绕,亲吻着河面,久久不愿离去。微风吹过,水汽便在水面上轻柔舞动,妖娆而妩媚。两岸长满了各种竹子和荆棘丛,有水竹、苦竹、慈竹、刺梨丛、红籽树丛、芦苇丛,还有各种大大小小长满刺的荆条。他们把根扎进了湿润的泥土里,贪婪吸食着阳光和晨露,拼命争取生存空间。荆棘丛中,秧鸡、竹鸡、野鸭窸窸窣窣钻来钻去,一有什么响动,它们迅速扎进水里。清澈湛蓝的河水中,成群的小鱼欢快游动着,有岔嘴巴、刺狗儿、薄刀片、鲫壳儿,他们从隐蔽的巢穴中出来,开始一天的觅食,也开始了一天凶险的生存战斗。浅一点的石滩上,到处是麻纽鱼、小虾、小蟹在游走,水深或者有水草的地方,大块头的鲤鱼、草鱼、青鱼、鲢鱼、乌鱼、团鱼等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河底,蚌壳、泥鳅把自己深埋淤泥中,岸边坚硬的泥岸上,不时有几个不大但很深的洞,黄鳝、水蛇在洞里呼呼大睡。不时有小白条跃出水面,哔波声清晰可闻。

这一天是一九三二年阴历的五月十三,端午节刚过去七天,尽管在去年的九月十八日,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入侵中国东北,几个月前,东北三省全部沦陷,但对于这深处大西南腹地,贵州北部的小河洛安江边,一切都还是像往常一样宁静。

洛安江位于云贵高原上,平均海拔八百米,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多山多溶洞。此刻,在洛安江中游边上的一个溶洞——山堡洞中,崇义听到了水滴滴到石头上的滴答声,那声音就像敲打木鱼,在周围形成回响。静,太静了,以至于水滴的声音异常清晰,轻微的回响都让耳膜轰鸣。崇义猛然睁开眼睛——那双早已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借着山堡洞口透过来的微弱亮光,看到了洞顶上倒悬着的钟乳石,像一把把悬在穹顶的利剑,随时会砸下来,把大地砸得粉碎。崇义不怕它们掉下来,从小他就在山洞里玩耍,他与钟乳石是朋友,他还曾把细长的钟乳石敲下来,在玩耍时作为剑使用——他喜欢战斗的游戏。

十天前,崇义因为意外失火,把家里烧得干干净净,房屋烧毁了,粮食烧光了,家里烧得一毛不剩。按理说,这个时候,崇义应该在家里帮忙,重建家园,怎么也不应该在这偏僻荒凉的山堡洞里。但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家出走,他害怕被父亲瑞熹责罚,也害怕面对家人的窘境和责怪的眼光,他还有一个更大的雄心壮志,错误是自己犯的,那自己就要承担起这个责任,房子是自己烧毁的,那自己就出去打拼,出去挣钱,给家里修一幢房子!十天,对地球的生命来说,不过亿万分之一毫秒,对漫长的人生道路来说,也不过是一瞬,但呆在山堡洞的这十天,崇义经历了千万种情绪,思考了万千种可能,也终于让他下定了决心,一定不能再呆在家里,在这贫苦落后的山旮旯,靠家里少得可怜的几亩自耕地,靠佃方家地主的土地耕种,要猴年马月才能凑足修房子的钱。自己必须要出去,要到更宽更广的地方去,要到能挣大钱挣快钱的地方去。

哪里有钱?哪里钱多?崇义认定,要到恭水县城去。

崇义迎着朝阳,与孤影作伴,沿着洛安江畔的小路,逆流而上,走上崎岖山路,翻山越岭。河边的芦苇丛中,小鸟儿叽叽喳喳,像在嘲笑他的落魄。他内心颇有几分不安,虽然下定了决心,毕竟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何况还第一次离家,去十分陌生的城市里,人生地不熟,迎接自己的到底是怎样的人生?

中午时分,他只觉得肚子叽叽咕咕叫,在呼唤着自己,该吃东西了!不管肚子里的饥饿虫怎么叫唤,崇义摸着自己比肚子还空的衣服口袋,哪里还有吃的呢。已经是正午时光,他向路边庄稼地里干活的农民大伯打听过,现在到恭水县城还有五个小时的路程。他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在一口山泉边上喝了两捧水。他为了躲避已经变得毒辣的太阳,在一片河滩上歇脚的时候,看到石头缝里有两只螃蟹,似乎也在避暑。他走上去,用一根小树枝去逗螃蟹,它感知到了危险,伸出自己的鳌夹住小树枝,崇义迅速用右手按住螃蟹的硬壳,把它捉住。螃蟹拼命挣扎,崇义却不再给它逃脱的机会,他把螃蟹使劲砸到石头上,螃蟹再也不能动弹。他把它洗干净,掰开硬壳,生吃起来。

在洛安江边长大的崇义,是那样清楚这条河的脾气,怎么会在河里找不到东西吃呢?就这样,他又搬开一些石头,生吃了五六只螃蟹,才觉恢复力气,又打起精神,继续向恭水县城走去。

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隐没在老鸦山后,照出了恭水县城门浑厚的斜长的影子,铺展在地上,像威武雄壮的大将军。崇义走到恭水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钟,走了整天的路,很疲惫,但他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似乎所有的疲惫和饥饿都一扫而空,他眼里放着光,从小到大,还没有看到过这么多房子,像春天发起来的竹笋,紧凑密实,凡是能插上的空隙都插得满满的。城墙足有两丈高,青色的厚砖,用白石灰勾上缝隙,拱形的城门用铸铁铸成,厚实笨重,给城里居住的人们带来安全感。

崇义是从新城的北门凤朝门进的城,他身着对襟布纽扣便衣,斜拉的几个大纽扣扣得紧紧的,大裆长裤,脚上套着一双已经磨得几乎要坏掉的草鞋。衣服早就洗得退了色,有十多处大大小小的补丁,这衣服是哥哥崇光穿了以后留给自己的,哥哥穿的则是光景好的年头父亲的衣服,那时候母亲还没有瘫痪,还能纺车织布,做了些衣服。他在街巷里穿梭着,城里人的穿着哪怕一般的平民,衣服都干净整洁,他还瞟到一些穿着丝绸和礼服的达官贵人,坐着轿子出去参加晚宴。崇义禁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羞愧地低下了头。他感觉到一阵难以名状的自卑,在他们面前,在很多同龄人面前,自己也太落魄了。内心突然之间掀起的波澜,像小时候在平静的洛安江水面上打起的水漂,一圈一圈荡漾到内心深处。然而,他终归发现,在街面上店铺都点上煤油灯或者桐油灯,城市瞬间又亮如白昼,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自己的羞赧不过是自作多情,谁会在乎自己?谁又会多看自己一眼呢?

想到这点,崇义禁不住哑然失笑。但突然又笑不出来了,辘辘饥肠,在闻到满大街都弥漫着的包子味、羊肉粉味的时候,无异于酷刑的折磨。他现在肚子不仅仅是咕咕叫,而且饿得生痛,万千饥饿虫像嗷嗷待哺的婴孩,噬咬着肚子。走到一家羊肉粉铺前,看着大锅里冒出的白腾腾的雾气,在大锅里翻滚着的高汤,以及已经熬得滚烂的羊大骨,崇义是再也走不动了。他痴痴呆呆地盯着店老板熟练地烫好粗粉,放上几片羊肉,舀大碗高汤,浇上特制的辣椒,还有蒜叶、香菜等调料,端给坐在餐桌上的体面的城里人。闻着那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崇义整个人都酥软了,仿佛只要风一吹,他就会瘫坐在地上。突然之间,他陷入了幻想,仿佛自己现在就坐在餐桌前,嗦嗦嗦就吃下去几大碗。

崇义在想得入神的时候,听到一阵争吵声音,他扭头看过去,只见一个年纪二十多岁,脸上留着一条刀疤,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帽檐都戴歪了的警察,正在推一辆人力黄包车。

“长官,长官,别收,求你了,求你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用手攥着黄包车,在向那个刀疤脸警察哀求。

“这条街是严管街,路面这么窄,不准黄包车进来,你要进来我就得收!”

“长官,我混蛋,我今天糊涂了,我下次再不进来了,求你看我是初犯的份上,饶了我吧。”中年的黄包车主继续哀求。

“笑话,我看你不是第一次,你是常客了!把手放开!想要车,就自己到警察局去要!”刀疤脸警察边说,边用警棍去打车主的手,虽然棍子打在他手上,已经血肉模糊,但他就是不放手。

“长官,我是干了好几年才买了这车,一大家子人要靠我这车养活呢,你给我收了,我咋办呢!”那中年男人又气又急,但又无可奈何,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马上就要流出来了。

“不收你的车,你就不会长记性,再不放手,我就把你一起带进警察局了!”

“你这警察,这满大街都是黄包车,都进来了,为什么只收我的车?”这车主看护不住车了,干脆跟着警察对着干,大吼大叫起来,以引起人们的围观。然而,也许因为警察一直欺负人惯了,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让路人不敢围观。

“为什么收你的车?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别人吃一包盐巴都不哈喉,你才沾上就哈喉了!放手,滚!”刀疤脸警察用脚踢那人。

所有的路人都清楚,这是强盗逻辑,其实背后的深层原因,是那些车都向警察私底下塞了红包。这个车主显然没有打点关系,被抓了典型,杀鸡儆猴。

崇义从边上人们的议论声中了解清楚情况,便不顾自己还咕咕叫的肚子,冲上前去,对警察说道:“长官,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这位先生是初犯,何不给他个机会?”

那警察有些吃惊,他应该是早就习惯了,在这一带,自己的地盘上,向来说一不二,这里怎么突然出来一个毛头小子,竟然对自己指手画脚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崇义,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妈是谁?敢管老子的闲事?”

“不是管闲事,是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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