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记30(1 / 2)

“5月13日晴,连续修整了十九天的我们又出发了,距离那个女孩儿来部队也已经十五天了,郑红一直陪着她……”

绍雨玲俯案挥笔,因为长征途中墨水不易补充,所以她选的钢笔是那种又粗又大型的,拿在她纤手指上显得格外不搭调。

她曾有过一支银管金尖的钢笔,十分小巧精致,那曾是她随舅舅救学时,爸爸送给她的,时隔境迁,再次相遇之时,竟已阴阳两隔,赠礼也就成了遗物。

绍雨玲的父亲生前谈不上对她有多宠爱,但是并不算差,对她求学也是持默许态度。

这一切的一切都从十五岁那年全部消失……

“人世间总有些意外是想像不到的,谁能想到一个普通的山里女孩儿,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变化,她的进步真快呀,我发现她的身上有着原生的,不受拘束的狡黠。”

“这么形容可能不太贴切,但是那确实是一种生活态度,她正在用自己来影响身边的其他人,当然她正在吸取马列的光芒。”

绍雨玲写到这里钢笔的尖只能划出淡淡的痕迹了,她的墨水瓶已经不支持再给钢笔灌装上满满一胶囊了,想到这里,她停下笔,出神的思索着。

“苦难,一切苦难的根源来源于这个旧社会,它的空气是污浊的,当我推开天窗想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的时候,却发现吸入鼻腔的灰黑色的粉尘……”

“雨玲!”

一声呼喊把她从思忆中唤出。

“在啊。”张连长掀开门帘,发出爽朗的声音。

“你来啦。”

“刚刚王胖子打了两只野兔,我给你带了半只。”

绍雨玲知道张连长这是在向她献殷勤,但是她对这个来自乡村的连长并不来电,虽然她并非对乡村有什么地域歧视,可是两人结合的话,她确实没想过那么远,也没觉得和张连长在一起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虽然绍雨玲的恋爱经验近乎于零,但是从书中她能体会到那种感觉,如果一个人让你觉得不一样,那多半是有好感了。

她和他之间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即便勉强搭话,也不会有什么多余营养产生。

二六八团,张连长哪里够结婚的资格,自己想得太多了,绍雨玲不禁苦笑着摇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哪里需要补营养,给郑大姐送去吧。”

“已经送了,郑大姐说她没胃口。”

绍雨玲推了他一把,将张连长哄出屋,嗔怪道:“你傻呀,那是郑大姐和你客套呢。”

“啊?”张连长挠着头,对这个小家碧玉发嗔,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没经验啊。

“还不快去给郑大姐。”绍雨玲一跺脚,做势要发脾气。

“啊好!”张连长近乎从绍雨玲的房间里落荒而逃。

兔子啊!

绍雨玲长叹一口气,记得她那年从上海逃出来,慌不择路,一天多没吃东西,第一次入口的也是兔肉。 还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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