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卖身契(1 / 2)

小林悦子短暂的离开了一会,回来时手里多了几个文件袋。

她拿出两份合约让两位作家过目,八木织香虽然已经签过约,但至今刚好一年,并且随着上一个连载的结束终止了。

不同杂志、类别的签约条件、稿费分成等也有部分差异,还是需要好好看看。

还没看合同,小林编辑递给秦珍一个鼓鼓的信封袋。

“秦桑,给,100万円的首次签约金。”

秦珍大惊:“现在就可以拿钱?我还没登稿呢。”

“又不怕你跑。”

小林悦子笑道:

“签了合约,你就是集英社的人了,背叛杂志的话可能会用不录用哦~”

再说分镜稿和故事大纲都定下来了,哪个新人会丢下定好的连载计划跑路,她不是那么格局小的人。

八木在一旁不敢说话,眼神中带着些许幽怨……

当时她可是已经连载了一个月后,编辑才把钱送过来。

原来自己之前的编辑那么不负责!

秦珍正发愁下个季度的房租,如此一来,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尽可解除了。

他翻开合同细看了起来,发现集英社的作者待遇真是不错。

作为一个出大价钱扶持培养新人的公司,防止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外流,使用威逼利诱这等手段也无可厚非。

卖身契就卖身契吧!

由于是组合作家,所以稿费与版税分成,是由秦珍和八木平分,其中包括:

连载准备金:

《Evening》杂志提供的30万円,这部分钱是花费在租工作室、购买打印机等设备和请助手上。

稿费:

单页稿费税前10000円。

《Evening》是半月刊,除开第一话和第二话之外,每一期刊登30页,平均每月60页,也就是每月60万円稿费。

相当于秦珍能拿到30万円月薪。

而现在是1994年的东京,大学毕业生的平均月薪也就在18万円左右。

版税分成:

作品出了单行本之后,每卖出一本都会有一笔版税收入,版税分成按照12%计算,单人份额就是6%。

版税收入其实才是漫画家赚钱的大头。

一卷单行本的价格是460円,看着不多,但只要作品畅销,销量累积起来就很恐怖了。

比如台柱级别的作者梅本和雄老师,他的版税分成叫价到了15%,漫画单行本总销量4500多万本,算起来已经赚了30多亿円。

这还不包括动画、游戏、周边之类的衍生品的贩售版权。

秦珍也留意了一下合约里各项衍生的版权份额,大概在2%~10%左右,属于市场合理价格。

对于一部分作品来说,漫画本身销量可能不算很好,但能卖模型、卖卡片、卖公仔等,这部分有时能赚得更多。

漫画业就是这样,作品火了,钱就会刷刷的往你口袋里飞,拦都拦不住。

然而如果作品不受欢迎,一旦腰斩,可能连原来的稿费都要搭进去。

漫画的筹备成本太高了,正常连载期间,许多漫画家的财政情况都是赤字状态。

其中工作室租金、助手费以及原材料成本占大头。

想到这里,秦珍转头对八木织香问。

“八木小姐有工作室和助手吗?以后这部分的金额应该是我们平摊吧。”

“工作室租金就不必了,是熟人留下的。”

八木回答,说到助手,她有些为难。

“我原先请了三个助手。”

“结果现在她们都要走了,结婚的结婚、回老家的回老家,我也没有别的人选……”

听到这里,秦珍感觉脑海里亮起一个光点。

我可以当助手啊!

他调取面板。

【漫画作画基础(未入门)】

【作画熟练度:48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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