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奋力追赶23(1 / 2)

曹飞扬在县城求学的第一重压力来自于英语。

自从罗森老师在第一节英语课上对大家说,按照学校规定,今后他必须用英文授课时,英语课就成了曹飞扬的噩梦。因为在此之前,只学过26个英文字母歌的她完全听不懂英语课。而她的第一任同桌方丽华除了瞅准时机嘲笑她外,从不愿向她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自尊心极强,又从肯轻易认输的曹飞扬为了尽快跟上其他同学的脚步,只好把“勤能补拙”当成自己的座右铭,不仅每天早上第一个起床,第一个来到教室背记单词,下晚自习后也是最后一个离开。

尽管如此努力,但曹飞扬在第一次英语考试中也只考了86分,虽然这超过了她之前的预期,但这个成绩在全班73人,有46人考了90分以上的情况下,仍然是靠后的。当然,这次考试,平时不爱学习的方丽华考了94分,而被分到隔壁班还在因为想家无法适应县城生活的方可瑜也考了96分。

当曹飞扬问方可瑜,学习英语费劲么,怎么考到96分时,她才知道,原来小考后,方可瑜已经在她父母的辅导之下学完了这个学期的英语,和方可瑜同在一个班的英语考了97分的陈欣也是如此。

因此,学习异常刻苦的曹飞扬突然发现,原来在来自农村的孩子当中,她又掉队了!

曹飞扬在县城求学的第二重压力来自于语文。

曹飞扬从来没有想到小学曾拿过两次征文比赛三等奖,作文考过满分,也时常被当作范文的她会在来到县城之后成为周英老师在课堂上常用的反面教材。

一次,语文老师周英在督促大家练字的时候专门提到了曹飞扬的字。

“有些同学在小学的时候都没有练过字吗?比如曹飞扬,她写的字从来都是一笔一划的,和幼儿园刚入学的小朋友一样,不对,有些小朋友刚入园时写的字都比她好!你们看,她写的字,这么大!”

说完,周英老师翻开了曹飞扬的作文本,然后在讲台上举了起来。

之后,老师生怕坐在教室后面的同学没看清似的,拿着曹飞扬的作文本从讲台走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

“为什么我让你们练字?”周英老师边走边说,“因为字写得丑会影响你们作文的分数!没有一个老师,包括我,在考试阅卷的时候会认为一个字写得丑的学生,他的作文会写得好,他的语文会是厉害的!所以练字,把字写好,是你们在考试中提高语文成绩的最快的方法!”

老师拿着曹飞扬的作文本在教室里边走边说的时候,班上有些同学低下头在笑,曹飞扬看着那些笑出声音的同学,只觉得脸色热辣辣的,仿佛自己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被人逮到,然后举行了游街仪式似的。

之后,老师在课堂上还说了什么,曹飞扬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直到下课铃声响起,老师走了出去,曹飞扬脸色的热度才开始消退。

再后来,老师在课堂上批评有些同学写的作文罗里吧嗦,不精炼时,又把曹飞扬单独拿出来举例说明。

“为什么有些同学写作文写了一大堆也没抓到重点,因为书读的少,积淀不够,写文章才会东拼西凑,废话连篇又抓不住重点,比如曹飞扬,每次写周记要求写1500左右就可以了,她非得写到两千多快三千字。文章是写得长,只是又臭又长,就像古时候懒婆娘的裹脚布!”

老师说完,全班哄堂大笑。

对其他人来说,这只是个笑话,可是自尊心极强的曹飞扬却把这视为一种耻辱,并在心底和老师较上了劲。

自那以后,每天下午放学后,曹飞扬都会去学校图书馆翻阅各类期刊杂志,如《读者》,《知音》,《萌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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