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家有淑女 11459(1 / 2)

让余韵和阿音真正分裂并且她终于决定搬到学校去住,竟然是她无意间说的那句话。她也没有想到这也是为阿音的悲剧埋下一个伏笔,尽管这和她没有一点的关系。可她一想起来还是心中流泪。

这天,阿音中午醒来后,照着镜子看到自己受了伤的脑袋就知道自己这是要在家待上一天了,就恨死了余韵。她打了电话让楼下的饭店送上来几样菜,自己打开了一瓶酒,一个人就喝了起来。正喝着酒,赫飞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赫飞在外地演出,现在也是刚刚起床,吃了饭就要去演出场地准备晚上的演出。

赫飞是个比她大十岁的一个无名的歌手。虽然只有十八岁,可她所经历的真的不算少了。对于她这样既漂亮家里又有钱的姑娘来说,她见过了太多的各种各样的男孩子,有的家里有钱,有的爸爸或者妈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有的干脆就是一些混混,她整天和他们蹦迪,唱歌,甚至喝得烂醉如泥,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或者说是胡思乱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惟独这个赫飞还是让她动过一次心的。

青春少女呀,哪个不是春情萌动,怀揣着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幻想?同时又把自己弄得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虽然渴望爱但即使得到了爱又随便地丢弃掉。生活就如同一个赶着一个的车站,到了这站还有下一站在等待着,永远也没个终了,人生的追求也无非如此。

在阿音看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淑女可言,至少像余韵这样的姑娘不太多了。阿音相信,余韵到现在还没让男孩子碰过。她也并不怎样喜欢和他混在一起的那些小子们,他们浑身上下几乎就没有一点让人喜欢的地方,既没趣味又没文化,他们叼着烟,叉着腿,眼睛不是盯着别人的口袋,就是专门往姑娘的脸上身上甚至是大腿上看。可她害怕孤独和寂寞,自己一待下来就心慌意乱,烦躁不安,和他们在一起至少可以消磨过于充分的时间。不过,这些家伙别想占她一点便宜,如果她喜欢她可以主动和某个人十分的亲密,但别人要想对她有什么非分的想法那可就打错了主意。

那时的她还在念书,但每到了星期六,歌厅,迪厅,游戏厅,饭店,就是他们这些年轻人出入的地方。她和这个比她大上十岁的赫飞就是在歌厅认识的。那天是星期六,她和几个朋友一起过周末,吃了饭就去唱。那些家伙当然是穷嚎一气,让人的耳朵受了不少罪,但她已经习惯了。接着,她突然听到了一曲嘹亮的歌声在大厅里环绕,那是一个十分具有穿透力的嗓音,是那种能够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的声音,就如同在干旱的季节飘下了春雨。她情不自禁地扭身一看,在恍惚的灯光下,她旁边的一张桌子前,一个瘦高个的男人面前摆着一瓶啤酒,一盒香烟,手持麦克风沉醉在自己的歌声里。他的周围并没有其他人。无疑这是一个孤独的男子。

阿音后来觉得一个孤独的男人其实更有魅力,是有着特殊情调的。但此刻她并不承认他有什么魅力,只是觉得他的歌实在是美极了,只有心里感伤和孤独并且失去了爱的男人才会唱出这样的歌。当那个男人唱完了一首她几乎没有听过的又让她很受震撼的歌后,她竟然摸出一张百元的钞票让一名服务生去买了一束鲜花,献给了这个有着极好的嗓音的男人。当那个男人接到了鲜花时,向她这里看了一眼,看到她在对他露出了微笑,他并没有怎样的惊讶,只是对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

她觉得这个人有些傲慢,就不再理他。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又去那家歌厅时,又见到了这个男人。他显然是认出了她,就在她努力地唱完了一首其实很是平常的歌曲时,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这次是他献给她一束鲜花。

“你还是个学生吧。” 他找了个机会对她说。

“是啊。”

“谢谢你上次的鲜花。”

“也谢谢你刚才的鲜花。”

“你每个星期六都来吗?”

“也不一定。有的时候我们还到别的地方。”她说,她说的倒是真话。她对那些同伴的目光并不在乎。

“你很喜欢唱歌吗?”

“我唱得不好,可我喜欢别人唱的好。你是不是个专门唱歌的?”

“我想,可还不是。”

“你会是的。”她真诚地说。

“我下个星期六还来。我还希望看到你。”

她并没有答应他,但到了星期六她一个人来了。

空虚和无聊的日子很难有什么可以期待的东西,她有些盼望这个星期六了。当然,她并没有期待接下来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根本就不会那样去想。她就愿意听他的歌,那么专注,那么动情,又是那么感伤,深深地打动着她这年轻而又空虚的心灵。她一走进歌厅就见到他一个人坐在那里。他摆了一下手,她走了过去,坐在他的对面。他的瘦脸被灯光晃得光怪陆离。

此后她知道了他是一个无名的歌手,来自内蒙的锡林郭勒大草原,怪不得他的声音有着草原一样的辽阔和苍凉。他是一年前到这里来闯荡的,但到现在还没有闯出什么名堂。如今唱歌的人多如牛毛,随便在歌厅就可以找到一个有着专业水平的歌手。在这里他认识一个年轻的女歌手,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月,突然有一天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唱的这些歌都是他们过去喜欢唱的。

“我很喜欢你的歌。”她向他表示着。

“那我就唱给你听吧。”

一个忧伤的歌手只要有一个听众就足够了。一连几个周末,她觉得她过得幸福而充实。最初的时候他们也就仅仅如此,他唱,她听,顶多他们俩下场跳一曲三步舞。突然有一天她在这里没有见到他,她觉得她的心一下子有些空了下来,像走在街上突然天黑了,什么也看不到了。她想他也许是到另一个城市去了吧,他总应该去求生存的。他总不会整天陪着哄着她这个不懂事什么也不缺可又总像是缺少点什么的小姑娘的。

空虚的青春似乎总希望自己弄出点什么事情来以慰籍这颗时常感到寂寞的心灵,可这个浮躁的社会让人没有情绪没有欢乐甚至没有期望,她总算找到的那么一点快乐这样快就失去了。

有一天她走在马路上,忽然有人喊她,她一看,竟然是他,一个高高的瘦瘦的男人。她的心里犹如被一束阳光照耀进来,一片光亮,她几乎是笑着跑了过去。

“我怎么看不到你了?”她灿烂地笑着。

“你看我有什么用啊?我总得给自己找个吃饭的地方吧,唱歌也不能当饭吃。”

“那你现在干什么?”

“我在给人刷油漆。”

“这怎么是你干的事情呢?”她有些心疼似的说。

“可现在不需要我唱歌啊。”他无奈地叫道。

她突然心血来潮地说:“你唱给我听我付钱给你怎么样?”

他笑了,可又有些感动:“去你的吧。你一个小姑娘那里来的钱。如果这样我成了什么?不过,可我也要谢谢你。你想听我的歌了吗?”

“想。”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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