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 / 2)

  最近拍戏总琢磨镜头感。陆崇想,他倒是挺适合拍电影的,往这一站就自成一片天地,从头到脚透露出贵族式的落寞孤独。

  可以去经典青春伤痛文学改编的电影里当台柱。

  话又说回来,血族都是这么瘦么?

  成天不好好吃饭只喝血,难怪这么瘦。只穿一件衬衫看着薄得像纸片人,他一只手都能扛起来做蹲起。

  是不是就得这样的才符合镜头审美啊。上周导演还嫌他太壮了想让他减肥。关键是他哪里肥了,明明身上都是肌肉好么。

  陆崇乱七八糟想了一通,开口问,“你没有带手机吗?”这几天除了拍戏形影不离,都从没见他玩过手机。

  “有这个。”林雪河拉高了袖子,露出自己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陆崇眼角一抽,找出自己的微信码,“能扫吗?加我好友。等我上完课叫你一起走。”

  手表是为了方便携带,加好友的功能当然有。林雪河说,“要走了吗?我想跟你一起上课。”

  怎么这么黏人啊。

  陆崇顿了一下,莫名傲娇起来,“上课可不是去玩的。你知道什么是上课吗?”

  “……”

  林雪河又露出看傻子的眼神,“血族也是有学校和家庭教师的。”

  他只是被晒得头晕了,需要找个凉快的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陆崇死装,“那课堂上你别随便跟我说话。”

  “行。”林雪河摆摆手,懒得跟他解释,“衣服给我。”

  下午的课从两点开始。午休时间,教室里除了他们俩没别人。

  林雪河一看就是从来没在集体教室里上过课,什么也不学居然进来就往第一排走。

  陆崇把他叫到最后一排,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一身酷哥包袱装模作样地翻课本,边翻书边偷瞄他打盹。

  他的风衣挂在肩膀上,压住了一绺垂落的发丝。闭眼撑着头,脸颊上不正常的红晕逐渐消退,又恢复成苍白颜色。

  那根骨灰烧雕的短簪穿插在他发间,只露出首尾一小截,像有只蝴蝶停在他的头发上。

  怎么会有男的戴簪子也这样……毫无违和感的。

  陆崇正看得起劲,冷不丁被拍了下肩膀。

  “呦,男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宿舍里没见你啊。”

  林雪河睁开眼睛,正对上一道探究的视线。

  “今天早上。”陆崇言简意赅地介绍,“闻人霍,我室友。这是林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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