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跟踪(1 / 2)

第二天,阿玛迪斯收到了韦德的消息。

“老头已死。不是光头的老头,是拿枪的老头。顺便一提,我努力克制住了没吃他的脑子。附上几张大头照——韦德”

很显然,韦德搞错了大头照的意思。他发来了几张毕达哥拉斯断头的照片。

不过阿玛迪斯不在意这些细节。他把手机卡拔出来踩碎,扔进马桶冲走。这张手机卡存着他买凶杀人的证据,可不能留着。虽然他不是什么道德感很强的人,但是被警察盯上总归是很麻烦的。

总之,毕达哥拉斯死了,他安全地拿到了这五十万——严格来说,去掉给韦德的报酬,还剩四十五万。顺便小小的出名了一把。

excello这个比赛的名头不小,比赛时还有记者现场直播。因此阿玛迪斯力压群雄拿到冠军的表现已经引起了不少注意。

有几家媒体称阿玛迪斯为“脑力超人”,不过这个称号太蠢了,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他又去了一趟玛格丽特酒吧,把银行卡亲手递给韦德·威尔逊。同时不得不忍受韦德添油加醋地讲述自己斩杀毕达哥拉斯的经过。

告别了韦德,阿玛迪斯走出修女酒吧。此时正是下午两点,阳光正好。街上行人不多。阿玛迪斯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忽然,他意识到有一个人在跟踪他。

有一个脚步声已经跟他走了三条街,并且和他的距离一直控制的很好,不远也不近。这绝不是巧合。

阿玛迪斯并没有变异出超级听力。他的感官与常人无异,只是他的大脑能更好地处理感官传来的信息。就像昨天他在玛格丽特酒吧同时偷听十几个人聊天那样。

每一个人走路时的走路习惯、发力习惯、体型、脚型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脚步声也各有特色,就像一张声音名片。阿玛迪斯的大脑便可以准确分辨出不同的人的脚步声。

只用听脚步,阿玛迪斯就能总结出追踪者的如下信息:女性,穿高跟鞋,从每一步的距离来看净身高大概175公分左右。长得很漂亮,因为每个走近她的男性都会放慢脚步。

阿玛迪斯尝试着转了几个弯、混入人群中。都没甩掉那个脚步声。无奈之下,只好来到一处公交站台,随便坐上了一辆即将关门的公交车。

如果那个人不想跟丢,就必须跟着一起上车,从而暴露自己的存在。如果那人不上车,阿玛迪斯甩掉他的目的也达到了。

阿玛迪斯上车上的猝不及防。跟踪者一下慌了神,一路小跑,赶在公交车关门前上了车。

上车后阿玛迪斯没有坐下,而是站在靠窗的位置,借着玻璃的反光大致看清了跟踪者的特征。

那是一个相貌出众的女性,一头金色波浪卷发,身上穿着华贵的白色貂皮大衣,下半身穿着一条白色紧身皮裤,脚踩恨天高高跟鞋。一上车就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和阿玛迪斯推测的特征基本一致。

大部分人会觉得,特工、间谍、杀手之类的职业,不能穿的太显眼。

但其实这是思维误区。有些人反而喜欢在执行任务时穿的花里胡哨吸引眼球。

用花哨的衣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办完事之后找个隐秘处把衣服一换,脸上妆容一卸。就能很轻易地脱身。还能误导警方追踪错误的目标。

眼前这位貂皮恨天高女士显然就是这一类型。

阿玛迪斯不怕她在一车人眼皮子下对自己不利,如果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根本没必要跟踪自己三条街。

既然追踪者已经现身,一直坐公交车也不是办法,阿玛迪斯思考了一会,索性在下一站直接下车。

公交车开门的时间很短。因此金发女也不得不跟着下车。只不过阿玛迪斯从后门下车,她从前门下车。这一来一回,金发女也已经意识到自己多半是暴露了。但她神情并不慌张,

“今天天气不错啊。”阿玛迪斯远远看向金发女,开口说道。

“是啊。”金发女回答。

“找我到底有什么事?”阿玛迪斯问。

金发女沉默了一会,道:“你就不怕我要对你不利?”

“那边有一家银行,银行的atm机上有监控,清晰度很高,我们俩的一举一动此时都被拍了下来。”阿玛迪斯双手插兜,“假如你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自己,执意要杀掉我的话。那我下不下车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我相信你不是来找麻烦的。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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