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1 / 2)

  这菜园的面积并不算大,如果指望贩卖出产来获利的话,应当远远不够。

  但仅仅是供给将军府的那些人食用的话,倒也足够了。

  若是只吃种类不多的蔬菜的话,春夏秋三季应该都能依靠这里的出产。能够自给自足,不必到市场上买菜。

  黎锦想到这一点,心中很是快活。

  在这里种着的蔬菜,明明应当已经有很长时间没人侍弄了,但有趣的是,长势却依然很好,该成熟的,都已经成熟了。

  黎锦走进菜园。

  触目所见,一眼便看到了许多鲜艳绯红的果实。

  那些果实,都被架子支撑着挂在上面。

  果实有大有小,但多生得约有拳头一般大小,形似小红灯笼,饱满鼓胀,娇美艳丽,诱人非常。

  这是西洋传来的罕物。

  它的西洋名叫“特曼特”,大名“西红柿”,学名“番茄”,俗名“洋柿子”,别名“狼桃”。

  这东西传入大夏,也才二三十年。大夏之人,大多还不识得它。

  富人不肯吃,穷人没见过。

  因为它生得艳丽,又没几个人吃过,竟然有不少说它有毒的传闻,四处在以讹传讹。

  有说它伤肾,伤肝的;有说吃了它会失明,生恶疮的;又有说吃了它会精神错乱、疯疯癫癫的……其实编造这些谣言的人,一百个里恐怕是至少有九十九个碰都没碰过一次,甚至家里连种都没种过的。

  这都是三人成虎、穿井得人的鬼话,黎锦根本不相信。

  黎锦七八岁的时候,不知是谁曾送到将军府几十个西红柿,她分到了五个。

  第一天刚开始吃的时候,她觉得味道又酸又怪,勉强吃了下去。

  不料第二天却变了味道,又软又甜,颜色也从青色转成了淡淡的橙红色。

  待到第三天时,果实的颜色变得更红了,吃起来也更加柔软清甜,几乎没什么酸味了。

  黎锦当时年纪小,不太懂事,她以为这东西越放越会美味,就没急着吃,只等着味道变好。

  没想到,再放两天的结果是,那西红柿居然烂得都快拿不起来了。它的汁水沿着腐烂的部位往外流,外皮发黑,还生了些青霉,怎么看都不能吃了,只好丢掉。

  当时的黎锦,心疼得都快碎裂了。

  更伤心的是,又过了两三年,她才偶然听说,如果把西红柿的种子取出保存,再埋下去就可以用来种新的西红柿了。

  当时先吃下去的三个西红柿,自然是连种子一起吃了,没法后悔。

  但腐烂的那两个西红柿,本来可以将种子取出,随便种在什么地方,留个念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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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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