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女子起诉的离婚案(2 / 2)

“李律师您可回来了都说你今天上午不会回来了我就坚信你会回来就等在门口。”女子看到李永恒回来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说道,“我想离婚。”她高声地补充道,似乎怕李永恒没听清。

李永恒下意识地看看四周,他还没有开门,在楼道里一个女人对着他大声说出:“我想离婚”这样的话。

离婚你这么大声地说干什么?你又不是跟我离婚用得着这么大声吗?李永恒这些话当然不会说出来想想而已。

他知道这是要找他代理离婚案子的只是怕别人误会而已。

“那就来办公室里谈吧。”李永恒说着打开办公室的门自己先进来。

女子进门后坐在李永恒对面的椅子上开始讲述自己婚姻的不幸:丈夫的家庭暴力、第三者的插足、夫妻感情的破裂以及他们有一个儿子等情况。

“你们离婚孩子多大?随谁生活?”李永恒问道。

“孩子三岁跟着我。”女子回答道。

“你丈夫和第三者在一起的事情你有证据吗?”李永恒要搞清楚证据的问题这是诉讼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问题。

打官司就是看哪一方的证据更确实更充分,不是看谁能说。你就是说出大天来,没有证据支持也是白说。

“没有抓住他们在一起,我们感情破裂是真的。我们已经分居了一年多快两年了。我们有一个孩子是男孩儿。”女子继续说道。

“你们分居的证据有吗?如果对方不承认分居你就要有分居的证据。”李永恒提醒道。

“我没有证据。”女子无奈地回答道。

李永恒感到有些无奈,证据难找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一个特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样的案件很不好把握。

于是,他建议女子去找别人代理这个案子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尽管这样的案子他不打算代理,但他还是尽力去帮助这个女子解决她的离婚问题。

“这类案件我没时间代理,你去其他的律师办公室看看,找其他的律师也可以,实在不行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律师。”李永恒对眼泪巴巴,急切地看着自己的当事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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