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一)(1 / 2)

  两个人真的是天造地设,一定都挑剔到骨子里。

  还好遇到了对方。

  “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李知苏有一点惊喜,她一直知道她和初相阳很像,没想到连恋爱的洁癖都这么合拍。

  “你没有问过我。”初相阳低下头。

  “你们真是般配的两个人。”看着李知苏惊喜的样子,李念苏无语的笑出来。

  “不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李念苏那边看起来,初相阳也是一个优秀的男生,相貌潇洒,能力出众,家世很显赫,他能做到不谈恋爱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追他的女生应该有很多。

  “我的问题是,你们是怎么做到二十五岁没有谈过恋爱的?你们遇到对方之前在做什么?”

  其实,李念苏知道,没有审问的必要了。

  本来她准备了很多问题,关于初相阳之后的计划,关于他的豪门是不是会有一些规矩。现在都不需要了,两个优秀的人,从没有谈过恋爱,他们的相爱就是水到渠成,这么挑剔的两个人,遇到了合适的,他们不会轻易放开。

  李念苏为他们倒了酒,先干为敬,为这样的爱情。

  公司当天就要回韩国,李念苏和公司一起回去,和他们喝过酒就赶到了机场。

  作者有话要说:  纯情的初相阳。不是公爵乐队是东方神起。不是是沈昌珉。

  ☆、同城(一)

  李知苏初相阳回到酒店,难得的这一次见面,他们只想多用一些聊天的。

  李知苏大概是遗传了母亲家族的高冷,毕竟那边的家族成员们全部都是做学问的,而且终身未婚的大有人在。

  曾经以为她大概是不太需要爱情这种东西,她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足够的乐趣,无论是中学时代的痴迷文学,还是到普林斯顿之后迅速融入那边的学术文化,李知苏从来不会觉得孤独。

  普林斯顿素来以学术研究的严谨性著称,在那样一个所有人都潜心学习的地方,李知苏变的更不食人间烟火。

  初相阳想了想,他一直接受的教育是男人以事业为重,所以,一直以来,他对学业事业的重视超过了对女生的重视。

  他不是没有跟女生约会过,但总也走不到最后一步,中学到了美国之后,他似乎每天都很忙,忙着拼成绩,忙着参加活动,忙着寻找实习,到了沃顿之后,要学习的东西变的更多拉。

  初相阳永远有很多事情要做,约会几次后,他往往被其他事情牵绊住了,他的事业一直比女生更吸引他,女生没有了耐性,约会也结束了。

  初相阳喜欢势均力敌的那一种女生,见到有一些妄自菲薄的女生第一面,就没有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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