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一场游戏(十四)27(2 / 2)

但沽纾的笑容让他十分的不安。

“别急啊,会有你说话的机会。”

1号:……

“可为什么?”

3号露出不解。

“子弹怎么会在205的房间里?难道他在自己房间里开枪的?案发现场并不是x的房间?”

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第一案发现场,就不是死者的房间,而是205房间,所以才会存在有一枪是射空的。

“不对啊,孩子是死在门口的……”

2号才想起那个孩子,门口绝对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就是之前那个跳楼案子是一样的啊,还记得红鲱鱼吗?”

沽纾提醒他们。

“有一个人死在门口,那是第一案发现场,就能说明其他人也在那个房间里吗?”

沽纾反问。

其他人顿时哑口无言。

“所以,他先杀了两个灰布人?然后再出去开门,杀害了小孩?”

他在两个房间内来来回回?

这么大动静,不怕被发现吗?

万一有好事者出来,岂不是就露馅了?

“是,也不是。”

沽纾否定了他们的说法。

她提醒众人。

“各位,注意一点,小孩是死在了门口,还记得我们最开始进去看到的场景吗?”

记得啊,小孩死在门口,血流淌一地,延伸到了门缝里,才会让沽纾看到血迹。

“如果1号是先杀了两个灰布人,再回到灰布人的房间去杀死小孩,那他离开的时候,会留下血脚印,对吧?血上会有印子,但我们看到的现场,有吗?”

众人这才想起,死者漫延的血迹里没有脚印,是一个没有被破坏的血迹流淌的现场。

那血迹斑驳,就算小心翼翼也会被踩到。

凶手不可能直接一个立定跳远吧?

怎么想想那个场景,都觉得很好笑。

那么问题来了……

1号杀了人之后,怎么从房间离开的?又怎么搬运尸体的。

“如果是先回到x房间去杀小孩,那血迹无法解释,他怎么离开的,就算立定跳远,他后面还有两具尸体,怎么跳?”

背着尸体跳得那么远吗?

1号是天才吗?

“如果不是先杀了人再进去,而是先进去搬了尸体再杀人,那问题又来了,小孩会眼睁睁看着1号搬运尸体而无动于衷吗?”

沽纾再补充一点:

“我检查过小孩的尸体,没有被捆绑束缚过的痕迹,只是有些防卫性伤口。”

所谓防卫性伤口,就是有人攻击你,你下意识的去用身体去挡留下的伤口。

这说明小孩为了抵挡1号的斧子,是拼命逃跑的。

那这就是个悖论。

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1号搬运尸体无动于衷,又在发现1号的时候拼命反抗。

他们刚才的推论,并不正确。

“那有没有可能是下安眠药之类的?”

4号立刻举手问。

沽纾再次摇头。

“1号如果大半夜给你一杯喝的,你暂且还要怀疑,更何况是那三个灰布人,你觉得他怎么让三个人喝下?”

4号:……

是啊。

“还有一点。”

沽纾提醒大家。

“如果1号是在房间杀死两个灰布人,别忘了,有三把枪,死者不可能带三把枪去找1号吧?”

6号立刻回答:

“说不定本来第三把就没有子弹,他们就是带的两把,杀了之后,1号回去,发现空的再对孩子实施屠杀。”

但这个问题又回到的最初,杀人路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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