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第六场游戏(十)135(1 / 2)

“我们来重新梳理一遍过程吧。”

3号说着。

“人消失不见的阶段,是在男人带着小孩回到房间睡着之后,对吧?这中间隔了多久?”

从小孩从房间跑出来到她们泡澡回来,中间相差多久呢?

“我问过那男人了,他回来之后看了一眼时间,大概是三点左右,我记得我们进去泡澡的时间是两点左右。”

她们泡了两个多小时,差不多就是四点左右。

那小孩失踪到她们回去,中间整整一个多小时。

这一个小时用来杀人,就算是碎尸,都够了。

“所以,看来看去,只有3号你和7号有问题吧?”

2号还是提出了那个问题,有时间做案的只有他俩了。

“你觉得7号那种病秧子,以及我一个洁癖,我俩能合作作案吗?”

3号吐槽。

7号下毒是真实存在的,始作俑者都在床上坐着,做不得假,那么7号肯定是没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处理的。

可他和3号一起配合犯罪,怎么想都不可能。

3号上一案才做了,帮凶这一点也很奇怪。

根据以前的案子分析,有两个共同点:

一、每次发生新案,必定是她们之中一个人做的,且不重复。

二、没有帮凶,每个人单独一派,必要时,为了毁灭证据,在x先生指示下,可杀死同行的人。

这两个共同点结合,3号和7号就不可能合作作案,也不会是她们其中一个人做的。

毕竟口供造假,一问就知。

能确定的,就是两人可以相互佐证彼此没有问题。

“等下,7号不是上厕所吗?那他上厕所期间……”

3号无语的看了一眼4号。

“他上厕所也不会过太多时间,顶多十多分钟,难不成我十多分钟弄死他一次,等他下次上厕所又继续?”

4号:……

好像也是这个道理。

2号胡乱的抓了抓头发。

“那没有凶手了啊!”

她很抓狂,感觉大家的思路都陷入了死胡同。

3号总结了下:

“现在的谜面是,第一,小孩是怎么从房间出去的;第二,凶手是在什么地点什么方式杀死小孩并且处理尸体的;第三,小孩的尸体现在在哪。”

当然还有第四点,凶手是不是她们之中的一人。

这座酒店里的人总共有十一人,排除小孩是十人。

小孩一直被父亲看着,父亲睡着他不见,从这一刻开始,小孩失踪一个多小时,母亲回来,发现孩子失踪,开始全面搜索。

在没有帮凶且凶手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大家都被排除。

3号和7号一直在一起,2号、3号、4号以及沽纾、老板还有孩子母亲在一起,6号和5号在一起。

还能有谁?

总不能是外来人吧?

外来人谁?

山鬼?

“等下,你们忽略了一个人。”

4号终于忍不住还是抽烟了,她来到窗口,打开窗户,点上烟,尽量远离沽纾的床边。

“孩子的父亲。”

4号这话一出,2号怔住了。

“如果是孩子父亲所为,他就有充分的时间处理尸体,孩子根本就没有被人带走,而是被他父亲杀害处理了。”

亲属作案,并不是不可能。

男性杀子的案子并非什么稀奇事。

反正孩子又不是自己子宫生出来的,他只需要哆嗦一下而已,俗语不是说得好,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珍惜吗?

父亲杀死孩子,也不是不可能。 根据她们刚才排查来看,唯一有时间的,只有那位说自己睡着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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