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024年7月13日(2 / 2)

这或许就是我喜欢听歌的原因,也是我自己觉得听歌的意义,歌承载的是回忆,是那个时候听歌的自己,可以让我一下子回忆那些我遗忘的事情,那种感觉,非常美妙绝伦。

其实我这个人截止到目前为止,平生最喜欢的应该是,一整天呆着屋子里,听着歌,看着小说,不被任何人打扰,一看就是一整天,脑子都是小说的内容,这是最美妙的事情,没有之一。

如果还有的话,其次就是一整天玩着游戏或者看着动漫,不过现在这些统统不用想了,现在已经不可能再这样了,少年长大了,今年过年虚岁就要二十了,要拼搏了,等如果有一天名利双收的时候,我还活着的话。

一定要像余华一样,躺平躺平,看小说看一天,没有人来打扰我。

今天本来是要把学过的五首英文歌,歌词,意思,还有单词读音都写到这里来的,以后每天学完一首歌,就记住这里,复习巩固,也提供了日记内容,后面再写。

昨天晚上聊的太多了,昨天都没有怎么好好写,昨天建的管九同学群,大家也来问我成绩,都有祝福,真的是热闹,小学同学,中学同学,还有松鼠的同学都送来了祝福,这种感觉,就像今年浩文过生日,在鸵鸟营地,有那么多人给他庆祝生日,真的是感动啊,爽,昨天晚上很有意义,哈哈哈哈哈哈。

我很少这样发癫,只有真的触及真心才会,是真的舒服啊,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

直接拉满了,至此,内容已经不重要了,此刻的意义胜过一切。

那种感觉,这辈子可能很难再有了,有种大团圆的感觉,都是以前的老朋友,聊过往,聊这几年的事情,现在在哪里,至此,已成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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