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4(2 / 2)

洛九笙竟然一时间不忍心拒绝,莞尔,“唱的不好,请多包涵。”

她坐在凳子上调整了下话筒的高度,随着伴奏声响起,轻启红唇...

“做回路过孤雏,

虽知这一世令你幸福或者不是我,

......”

她的粤语哪是不熟练,而是发音标准,咬字舒服且自然顺畅。

一曲唱罢,场内的氛围灯亮起。

洛九笙带着淡淡笑意的视线扫过全场,忽然之间,目光倏地落在最上方卡座的位置上。

在一瞬间定格。

她的心弦一颤,不由自主地蜷动了动握着话筒的指节。

“啪啪啪——”

江烬以完全上位者的姿态坐在沙发上,两条修长的腿交叠,率先带头鼓掌。

他嘴角叼着根烟,看着她嘴角微挑,笑容里带着戏谑。

那表情似是在说,‘好,很好,非常好,洛九笙,真有你的。’

洛九笙嘴角的笑意霎时没了。

她瞧着他脸上那不屑的表情,知道江淮时现在一定是讨厌死了自己。

强忍着最上方卡座投来的那道x射线。

洛九笙后脊背发凉,又唱了一首英文歌。

这个时候她发自内心感叹,自己心理素质真是强大。

唱完后,她大方鞠躬下台,心说这家酒吧有毒,三番两次碰上旧情人。

钱难挣屎难吃她下次不来了。

她去休息室换完衣服准备回家,走到一半,其中一间包厢的门从里面开了。

走出来一个打扮的像刚从盘丝洞爬出来的女人,“洛九笙?”

洛九笙脑海中搜寻了一下这个面孔,并不认识。

女人说,“还真是你啊,他们有人说你在这里唱歌,没想到是真的。”

洛九笙听出她话中的鄙夷,不悦地皱起眉头,“你是哪位?我们认识吗?”

女人脸色倏地沉下来,“你不记得我?”

洛九笙扫了她一眼,确定不认识,她抬步就要走。

女人急了,一下拉住她的胳膊,“我是林苗啊,咱们是高中同学。”

这次,洛九笙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对于这个名字,她很有印象。

那是因为,林苗曾经带头孤立过她。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林苗也喜欢江淮时,完全是拿她当情敌。

记忆里林苗是个小胖子,学习一般,长相也一般,人品...也一般。

可眼前之人,满脸的科技与狠活,脸尖的就跟葫芦娃救爷爷中的蛇精一样。

跟以前简直是判若两人。

“包厢里有咱们的老同学,进来一起玩啊。”

还没等洛九笙拒绝,林苗直接拽着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

洛九笙没想到她瘦的跟电线杆一样,结果力气出其的大,“......”

</p>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