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 2)

刚刚红着眼睛哭的苏鸢她险些没认出来。

宋清阮是清冷气质挂的长相。

从外貌来看。

的确没有苏鸢出众。

但宋清阮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和力,让人不自觉想靠近,跟她相处让人感觉很舒服。

她对宋清阮的印象很好。

因此,她苏鸢的观感从最初的无感到现在有点讨厌。

即便苏鸢再漂亮,家世再好,也不能否认她主动介入别人的感情做小三这一事实。

不等陈槿之回答,沈矜率先出声:“知道了,你就喜欢这类型的嘛。”

长相漂亮,身材好。

这不就是当时陈槿之找上她的理由吗?

沈矜撅了下嘴,挣开陈槿之。

呵,男人!

陈槿之微愣了下,旋即唇角翘起,眼底笑意渐深。

他大步上前,一把将人揽进怀里:“你吃醋了?”

沈矜:“!!!”

她瞪得眼珠子险些掉出来。

陈槿之说什么胡话说,吃醋这俩字是他们之间能用的!她只是单纯不喜欢苏鸢而已。

“我没有,你别乱说!”

“嗯嗯嗯,你没有,你只是不喜欢听我夸别的女人。”

“你想夸就夸啊,我才没有在意,我只是不太喜欢苏小姐,你夸的时候别当着我的面就行。”

沈矜一番话气死人不偿命。

陈槿之在她腰上掐了一下:“有这么漂亮的太太,旁人哪里还能入得了我的眼,嗯?”

他这个“嗯”像是带着一把钩子。

狠狠把沈矜拿捏住了。

没有女生不喜欢被夸漂亮。

她鬼使神差地勾住了陈槿之覆在她腰间的那只手。

第115章 认出

走在校园里,沈矜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

她大学时少有时间能这样在学校里闲逛,那时她课业有点忙,为了奖金她也有参加一些比赛。

还要忙着追谢清淮。

她跟谢清淮交往时,谢清淮已经毕业了。

在学校里牵着手一块儿散步这样的场景几乎没有过。

大多时他都是匆匆来陪她吃饭。

然后吃完就回公司。

“你还记得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时候吗?”陈槿之忽然问道。

沈矜回想了一下。

第一次见面?

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她。

那是一个大雨天,她那时刚开始追谢清淮快两个月,正好那天晚上是跨年,谢清淮让她买蛋糕送去也喜。

蛋糕送了就让她回去。

她走出也喜时,脚下一滑,直直摔在了陈槿之身上。

她把陈槿之直接带倒在了地上。

当时陈槿之身旁还有个女生。

应该是他当时的女朋友。

沈矜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想,陈槿之之所以那么讨厌她,可能这个事故占一大部分原因。

毕竟她让他在自已女朋友面前出了大丑。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去给谢清淮送东西都尽量避开陈槿之。

太丢脸了。

“我、我那天真不是故意的。”沈矜硬着头皮开口。

陈槿之脸色微变。

眼底笑意散了几分。

“你可真是一次都没记住。”

他说了这句话就没再开口,沈矜敏锐地感觉到他的心情变差了。

她懊恼地拍了一下脑袋。

早知道装不记得了。

不过一次都没记住是什么意思?

在那之前她见过陈槿之吗?

陈槿之长了这么招摇的一张脸,要是见过她怎么可能不记得!

“师哥,买一枝花送女朋友吧。”

一个长相稚嫩的女生笑眯眯地递了一枝包装好的红玫瑰在陈槿之眼前,陈槿之停下脚步。

沈矜摆手:“不用。”

旋即她忽然想到什么,没有再出声拒绝。

眼前的姑娘看着应该是学校的学生。

卖花不过是勤工俭学。

反正陈槿之钱多的是,把这姑娘桶里的那些花都买了也不在话下。

陈槿之接过年轻姑娘手里的红玫瑰,眉心微动,他往沈矜那边靠了靠,顿时大半的身体都压在沈矜身上。

他慢悠悠道:“我的钱都在我太太那里,给她扫。”

小学妹只是愣了一下。

很快就笑容满面地把二维码转向沈矜。

虽然陈槿之毕业已经好几年,但他当初是学校金融系的风云人物,长得帅,家世好,学习又好。

当然,他最出名的还是换女朋友的速度。

她自然是认识他的。

沈矜亦是。

虽然如今这个社会美女很多,但是真正能被称为大美女的人却少之又少。

尤其沈矜还追了谢清淮三年。

两人一直被戏称是现实版的灰姑娘跟王子。

两人在学校都有着极高的知名度。

没想到她第一次见沈矜跟陈槿之。

居然知道了这样一个惊天大秘密,沈矜跟陈槿之结婚了!

果然人生处处是狗血。

待小学妹离开,沈矜见陈槿之盯着手里的玫瑰出神,她手不自觉拿起锁骨处的吊坠。

兔子抱着玫瑰花。

——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红玫瑰。

沈矜脑子里忽然响起这句话:“你很喜欢玫瑰吗?”

“嗯,喜欢。”

陈槿之视线落在手里的那支玫瑰上,鲜红的花瓣上沾着水珠,看起来娇艳欲滴,跟记忆中那支焉了的花重叠在一起。

“同学,你没事吧?”

天空黑沉沉的,树下长椅上少年弓着身,上半身伏在膝上。

旁边的那盏路灯正好坏了。

沈矜路过时被那椅子上的黑乎乎的一团吓了一跳。

她犹豫了会儿,还是走了回去,伸出手指小心翼翼戳了一下。

感觉到温热的体温。

她才松了口气。

“你是身体不舒服吗?”

“要不要我送你去医务室?”

“或者......我叫你朋友来?”

沈矜蹲在椅子前,她趁着周末人多,去买了很多玫瑰花,然后自已包装了去校门口摆摊。

桶里这会儿还剩了一支。

因为这朵花卖相不太好,一直没卖掉。

她问了好几句,对方都没说话,她正犹豫要不要走。

坐在椅子上的人忽然抬了头。

“你好吵。”

沈矜语塞。

是她多管闲事了!

“我饿了。”

这是那黑衣少年的第二句话,沈矜险些将桶翻过来套他脑袋上。

他饿了关她什么事!

刚刚他还说她吵!

“想吃东西。”

“饿了你就去吃吧,我先走了。”沈矜正要起身就被拉住了。

“我没力气。”

手腕上的手凉得吓人,尤其他的语气听起来还那么可怜,沈矜暗骂一声自已多管闲事。

“你想吃什么?”

“都行。”

“那你帮我看一下桶,我马上回来。”

沈矜说完起身。

她的身影逐渐远去,隐入人潮,陈槿之托着下巴,一直盯着那个方向看。

他有点意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

刚刚抬头看到她脸时,他就认出来了——欠他五千块钱,爱哭鼻子的小兔子。

苏城跟海城很近。

她来这里念大学也不奇怪。

过了十分钟,沈矜匆匆跑了回来。

沈矜跑出去买了个手抓饼,因为这个时间快。

她把手上的手抓饼递给陈槿之后,拿起地上的桶,她看了看桶里最后一支玫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