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五方五气五行五华20(1 / 2)

这是一种基于对人之个体不信任的基础上产生的统治思想。

而儒家介于二者之间,主张依据天道来制定人类中的礼乐制度来教化人民。

必要时再辅之以政刑手段强制贯彻执行。

从而达到治世的目的,庄子在这里所谓的圣人,就是特指儒家中的贤能之人,即道德规范的制定者和维护者。

庄子所谓的“大盗”并不是杀人放火、无恶不做的强盗,而是指文质彬彬,满口仁义道德,掌握政治权力的统治者。

为什么这样认为?窃钩者为“小盗”,窃国者为“大盗”也。

天下为天下人所有,国家为全体国人所有,善窃者得之也。

再看看庄子这段话的意思,庄子把圣人比作狭谷高丘,把“大盗”比作大川深渊。

正是由于谷狭丘高,才形成大川深渊。

借喻圣人是产生大盗的根源,所以只有把山谷拓宽使之虚,把高丘铲除使之平,川才能竭,渊才能填实。

故认为圣人死後,大盗才能不起,天下才能太平。

庄子认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用圣人治世,实质是鼓励盗跖兴起。

圣人制斗斛、制权衡、制符玺、制仁义,都是为大盗准备的,最终都被大盗一并窃去做为统治人民的工具。

为什么这样认为呢?

理由就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仁义存于诸侯之门,难道这仁义圣知不是被他们窃去的吗?

这些窃国、窃重器的大盗,虽有华车美服的重赏不能满足他们,虽有斧钺重刑不能禁止他们。

庄子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乃是圣人之过也。

圣人创制礼乐,制定道德规范,以维护等级制度,于是“大盗”们个个觊觎更高等级的权位。

都想连同礼乐一起窃为己有。

在道家看来,大盗窃位,圣人之过也,故曰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小盗窃钩,大盗窃国,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圣人诛窃钩者而纵容窃国者,因大盗不窃钩也。

大象无形,大盗不盗。

大盗窃国兼窃圣人之名,圣人以大盗为不盗也,奉之为天子、诸侯、卿大夫等诸大人。

然儒家认为,天下虽非一人之天下,却无主不治。

道家所谓“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

这只是道家一厢情愿的理想主义思想罢了。

天下大而人有私,窃之者为王,不窃则天下无主,天下无主则乱,天下乱则窃钩者众。

大盗窃国于百姓无关,小盗窃钩则百姓不安,故圣人诛小盗而纵大盗,这是社会规律,人类不得不遵守。

是故圣人不可死,大盗亦不必止,大盗有道可矣。

这里有一个寓言,出自列子。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国氏告之曰:

“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

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

手目所及无不探也,未及时,以脏获罪,没其先居之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国氏曰:

“若为盗若何?”

向氏言其状。

国氏曰:

“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

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

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

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下之所生,岂吾之所有?

然吾盗天而无殃;

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阴符经注》曰: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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