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番外·朕与表兄霍去病337(1 / 2)

  但表兄不愧是表兄,他还是十七岁便化做小兵随军溜去了漠北,爹爹得知的时候,表兄都已经渡过黄河了,他又担忧又骄傲,对朕长叹一口气说:“果然天生的将帅注定要一飞冲天,压也压不住的。”

  朕深以为然。

  表兄便是在那一战成名,长途奔袭如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一举夺回河西,还捉了一只大雪狼回来,那还是一只怀了孕的母狼,后来还在建章宫生了头小狼崽子,母狼野性未除,被爹爹放到上林苑的兽苑中豢养,小狼崽却自小喝狗奶,在朕身边长大,长成了一头对旁人龇牙唯独对朕呼噜噜的毛家伙。

  朕为它取名“冠军”,不防叫路过的表兄听见了,被他愤而举剑追出了三里地。

  之后,表兄便大多时候都在外征战,不能陪朕玩耍了,代替他的人成了霍光,可是霍光与表兄实在大有不同,表兄是风,阿光是海,一个是洒脱不羁的山风回荡,一个沉静深邃的流渊积潭,朕起初极不习惯。

  爹爹待阿光和表兄也是不同的,阿光大一些,便开始跟爹爹与朕一同上朝听政,与朕一齐学治国良策、陪朕挑灯夜读,爹爹待他也严厉,一心要将他教成伊尹周公,结果么,教出了个日日数着建章宫外的地砖走路,不许自己错一步、不许自己差一招的怪人。

  等朕长到十五六岁少年时,爹爹便让阿光打点行装,与朕一块儿去雁门关找舅舅与表兄,爹爹说皇子不能困于深宫,要去看看天下。

  于是朕与阿光便启程了,那段在大漠边郡渡过的数年,也是朕与阿光在醉酒时总会谈起的快活日子。

  朕到雁门郡之时,正是黄昏时候,大漠孤烟直,朕与阿光勒住马,沿着蜿蜒的沙丘一路往西,刺目的阳光正在夜色合围中慢慢柔和下来,风吹过胡杨与羌笛,把一片茫茫黄沙吹成了细细的沙雾,真像女子拂面的轻纱,这样柔和地扑在朕的面前。

  表兄亲自迎出来,带着我们到水草繁茂的马场上住,他这几日亲自在替爹爹养战马,听说这片马场里养了不少博望侯从大宛辛苦带回的汗血宝马,正因为格外珍贵,一匹也不容闪失,表兄才住在了马场里。

  马场里被远处连绵的雪山张臂环抱,地势平缓广阔,气候也比旁处暖和,这样的地方,真是叫人心神也为之宁静:马场上只有零零散散几间小木屋,屋子前头还有牛羊在悠闲地吃草散步,草原上浅浅的泉河只能没过脚踝,冰凉清澈,融雪的春日,会潺潺流过草地,夜里能枕着泉水的叮咚声睡着。

  表兄也用上了蜂窝煤,他会用火钳一气儿夹两块放进炉子里烧,没一会儿小屋里便暖如春日,阿光从背上塔链里翻找出一捧从长安带来的栗子,拿泥巴裹了放入炉膛里一起烤,表兄将最靠近炉膛最暖和的位置让给朕坐,朕守着炉子,望窗外张望而去,外头昏暗下来的天地一点点将草原牧场包围,回过头,朕望着表兄,又望向阿光,再摸了摸自己,三人具都是烤得红扑扑的脸,呼吸间嗅到栗子甜糯的香气,三人视线相触,总忍不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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