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永福灯会21(1 / 2)

李莲花卷纱布的动作一顿。

这小姑娘居然是阿娩,小时候的阿娩。

怪不得见到时,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看来,一切似乎都悄然变了。

云隐山的一阵微风,隐隐吹到了千里之外,连带着时光的节点也在千变万化。

他遇见阿娩时,明明应该在十五岁下山的那一年。

如今,竟因京城这一遭,提前了五年。

不过无论怎么变,乔女侠那颗古道热肠的侠义之心,还是一如既往。

他轻牵了下嘴角,继续包腿。

李相夷道完姓名,乔婉娩又问,“你看着比我小,多大了?”

“十岁。”李相夷答。

“我十二,”乔婉娩微微一笑,“那你应该叫我姐姐。”

“好的,”李相夷挠挠头,“阿娩姐姐。”

一些记忆在脑海中穿插着,明灭着,又远去了,李莲花不禁失笑摇头。

他这一摇,看得老汉一紧,还以为自己腿出了什么大问题。

方多病和笛飞声照旧在看乐子。

“你师娘啊。”笛飞声低声道。

方多病胳膊肘撞他一下,“阿飞,人还是小姑娘,我劝你别乱说,当心李莲花打死你。”

话音刚落,李莲花就侧头白了他一眼。

这个时候,乔婉娩落目在李莲花身上,压了压喉咙,问,“这个是你爹吗?”

“我看你们眉眼有几分相像。”

喜当爹的李莲花听得见,微拱了下眉毛。

李相夷摇摇头,“不是,是朋友。”

他又指过方多病,还有笛飞声,“他们也是我朋友。”

乔婉娩有些讶然,又夹杂丝遗憾,“想不到,你还能交到这么大的朋友——我就没有。”

“但没关系,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她明眸一转,“你以后有空来扬州,我可以带你去玩。”

李相夷点头应好,从荷包里倒出大把糖,“给你,当敬新朋友。”

乔婉娩捧在手里,几乎拿不住,只好倒腾进袖子里。

方多病目测了一下那把糖,不禁一酸。

上次问李相夷要,只得了抠抠搜搜的一颗,就跟李莲花一样一毛不拔。

果然,大方是看人的。

乔婉娩剥开一颗吃掉,“很甜,谢谢。”

“你喜欢的话,”李相夷拍拍荷包,“我这里还有。”

“不用了,”乔婉娩摆摆手,“你买这么多,肯定很爱吃吧。”

“我要是都拿走了,你不就没有了。”

确实,这是他不久前在街铺上,花大价钱买的。

遂垂手作罢。

言语间,李莲花已经包好老汉的腿了,又给了他些自制的小膏药。

老汉揖着手道谢,“小老儿葛阿庆,多谢公子,还有几位。”

说着,他就从衣襟里掏出大把银钱。

李莲花推回去,“您不必如此,举手之劳罢了。”

合上药箱站起来,他望着满地狼藉,心里拔凉拔凉的。

正欲叫店小二过来,乔婉娩已经先一步叫了。

她掷出一锭金子,“这些打砸的东西,我赔了,不用找了。”

店小二笑容满面地接过金子,“多谢小姐,小姐您慢走!”

她提剑回了楼上。

本来是和爹娘来京城游玩的,住在这个药膳居。

在雅间好好听着曲,就中途出去买个点心,没想到楼下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爹娘见她久久不回,已经出来寻了。

看见人,关切地问来问去,并无责备之色。

李莲花搓搓自己干瘪的钱袋,有些好笑。

末了,他睇眼李相夷,指了指他,无言却甚似千言万语。

李相夷乖巧地抱着小木剑,就像刚打架的不是他。

葛阿庆一时半会是走不了路了,尽管刚接好了腿。

李莲花他们便送他回去,由方多病背着。

他住在安宜坊的一条陋巷,那里破烂而幽僻,时有老鼠穿巷而过。

夜色朦胧,华灯初上。

又逢永福灯会,外面甚是喧闹。

此地却不然,那些繁华热闹似被无形的墙隔绝在外,无从抵达。

低矮窄小的屋内,在他们来前,空无一人。

方多病将葛阿庆放到椅子上,下意识问了句,“大伯,您一个人住啊?”

葛阿庆面有酸涩,“是啊,就我一个人。”

“老伴儿女都去了,剩个孙女相依为命,如今在宫里伺候人,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怕只怕,等我黄土埋到脖子,也见不上一面。”他苦笑一声。

方多病不曾想戳了人肺管子,喉管微塞。

正欲安慰些什么,葛阿庆自己拄了拐杖,非要给他们烧酒酿。

不一会,炉子上很快氤氲出醉人的香气来。

他倒了三杯,给李相夷的则是热果茶。

李相夷捧着果茶,问,“什么味道?”

三人都品了品,只觉得清醇回甘。

饮罢两口,李莲花回他道,“什么味道你都不能喝。”

李相夷“切”了一声。

李莲花转向葛阿庆,问,“大伯,这酒酿别具风味,可是槐花所酿?”

刚进院时,他便发现,里面种着两棵槐树。

这种树北国少见,也不知是用何种方法所养,竟生长得不错。

“正是槐花酿,”葛阿庆答,“只是中原比较少见。”

“我们南胤的百姓,接人待客,都会用这种酒酿,就是……”他目露怀念,又兼伤情。

就是故国已去,百年之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

只有,只有像他这样的人,几十年如一日,不变身上的服饰,酿着无人共醉的酒,守着不存于世间的家国。

他忘不掉,也不愿忘。

李莲花胸中一时泛出种从未有过的情绪。

他身上流着南胤的血,接触最多的,其实是这个民族疯狂的一面。

他们活生生剥开白猿的皮,制成生灵鼓,敲击以通神灵。

他们操痋控蛊,种在数以万计人的体内,只为打造出强悍的邪兵。

他们灭族百年,宁肯打破现有的安宁,也要兴复国之志……

可现在,他在一个普通的南胤百姓身上,蓦地理解了,一种长情而固执的眷恋。

他怔了怔,错开话题。

“我看这院里院外,都是大大小小的灯……”

那灯五花八门,样式精巧,四处挂着摆着拥挤着,就仿佛孤独世界里的唯一喧嚣。

最大的一盏,是只与屋比高的孔明灯,下方系了可载人的竹篓。

“我是个灯匠,我家世世代代都是。”葛阿庆说。

“对了,”他想起什么,“极乐坊那边有很多灯都是我做的。”

“那边晚上也热闹,我听几位口音,不像是京城人士,不妨去看看。”

说着,他便拣了几盏花灯,送给他们。

那灯非但顶顶漂亮,还颇有妙趣,是些螃蟹、锦鲤等小动物。

内设小机关控制,螃蟹的脚,锦鲤的尾巴都能动,十二分地活灵活现。

他们谢过,便提着灯离去了。 方多病拨着花灯转,“想不到葛老伯有这样的手艺,还有这样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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