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当猎户,我也要当最好的10(1 / 2)

黄豆大小的火苗忽闪着。

有些昏暗的室内,刘家正在吃饭。

相比于别的人家,刘家这晚饭还算丰盛,有肉有菜。

虽然都是刘枫的父亲从酒楼打包回来的剩菜,但穷人家没这么多讲究。

“苏牧这孩子个性稳重,我本想着他跟你一起去当差彼此间能有个照应,没想到他稳重过头了,大好的机会竟然不知道把握。”

刘海说道,“既然他不愿意当差,那便算了吧。”

“可惜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人也勤快,若是能当差,倒也配得上咱家红玉。”

刘枫的母亲有些惋惜地说道。

饭桌上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生的还算漂亮,气质当中带着一股英气。

“可惜南城司不招女差役,不然我也要去试一试的。”

刘红玉说道,“七尺男儿,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那也算不得良配。”

她刘红玉识文断字,有颇有姿色,就算不嫁入权势之家,至少也要嫁一个有前途的俊才。

那苏牧白生得一副好皮囊,却甘于平庸,机会摆在面前都不敢争取,这般男子,还是算了吧……

刘海夫妇摇摇头,“不提外人了,吃饭。”

“回头等枫儿当上了南城司的差役再留心帮着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人家,不能委屈了红玉。”

刘海说道。

…………

呼!

一把柴刀飞过数丈的距离,准确地劈中一只奔跑中的野兔。

磨得锋利的刀刃直接将野兔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野兔继续向前奔出了几步才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了。

这个时候,苏牧才刚刚收起投掷的动作。

打猎,其实用弓箭是最合适的。

但是苏牧一没有弓,二没有箭,三不懂射术。

所以他才琢磨出这一手投掷柴刀的手法。

或许是因为他有练刀的基础,经过大半个月的练习,十丈之内,他几乎能百发百中。

不过这点小手段也只能打个野兔,大一点的野兽就不成了。

“今天的运气不错。”

苏牧解下背上的口袋,将那只野兔的尸体放了进去。

加上这只野兔,他今日已经打了整整五只野兔。

“把这些野兔卖掉,差不多就能买一把普通的桑木弓了。”

苏牧心里暗自盘算道。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研究面板的功能,然后他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

那就是一个职业带来点数的速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简单来说,他现在的身份是白身,职业是猎户,本来他以为点数是每天增加一点。

一开始也确实是这样的。

后来随着他打猎的技艺越来越熟练,面板上虽然没有出现新的武艺,但是他发现,原本每天增加一点的情况,变成了两天增加三点!

他的身份没变,职业也没变,但点数增加的速度变了。

想来想去,苏牧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同样是猎户,也有好猎户和平庸猎户的区别。

他在一个职业上做得越好,点数增加的速度也就越快!

得到这个结论之后,苏牧就暗下决定,哪怕当猎户,他也得当最好的猎户!

一个多时辰之后,苏牧一脸心疼地离开商行,手里拿着一把普通的桑木硬弓。

这一把桑木硬弓,足足花了六两银子!

幸好商行送了他十根羽箭,这让他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

否则再让他花钱买箭,那可真是在他心头上割肉了。

“有了弓箭,我在猎户这个职业上,肯定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苏牧充满了自信。

回到家中,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练习箭术。

唰!

搭弓、射箭。

羽箭破空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噗地一声,羽箭钉在了柴房的木门上,箭尾微微颤抖。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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