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37(1 / 2)

  “诗社活动永远都出不了什么名篇,图的就是热闹。”

  “这样呀,”她扯着他的食指晃来晃去,试探着问,“那张张你会作诗吗?”

  还没等他回答,她又立刻补了一句:“我感觉你一定会!而且肯定特别厉害。”

  张存夜:妈的,这傻子真会给人戴高帽。

  “你的感觉都是错误的,那叫‘错觉’。”他怎么可能中她这种拙劣的圈套。

  “哎呀你就、就带我去看看嘛,看一眼就走啦。”她的脑袋在他身侧蹭来蹭去。

  张存夜:很好,试图撒娇了。

  他的脚步停都没停,说:“看一眼我会死。”

  “你胡说!哪会那么严重嘛!”

  “我说会就会。”

  甘却气结,身后的诗社活动就快开幕了,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哎呦,我的脚!”

  她松开他的手,弯下腰去查看自己的脚踝,委屈巴巴地说:“好像扭到了,好痛啊,走不了了……”

  张存夜咬了咬唇角:特么还会耍赖呢,本事不小。

  垂着眼帘静静看着蹲在地上的人,不一会儿,他转身就往回走,什么也没说,胜券在握。

  不,是各妥协一半。

  果不其然,刚刚还说扭了脚的人立刻生龙活虎地跟过来,模样狗腿地笑着挽他手臂。

  “你要带我去啦?”

  他轻哼一声,不想理她。

  3

  在这一年的荷兰,在经历了不长不短的十几年人生之后,张存夜偏执又清醒地认为:

  太义无反顾的感情,终有一天会太辛苦,没有退路,却又什么都留不住。

  你爱的人终将离你而去,爱你的人也会伤你至深。

  只有诗人和疯子,才过分强调人类的感情,才会把感情奉为全宇宙最玄妙的续命药。

  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拥有惯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赏不来以感情为主题的诗作,他偏爱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处矛盾的语言。

  而这一类广场或者地下的诗社活动,通常都充斥着陈词滥调和自我陶醉,谈论男女爱情,歌颂家国情谊。

  没意思。

  “这位置能看到那个光圈吗?”他难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视线。

  甘却左右挪着角度,但无论挪到哪儿都有人挡住她。

  只能苦恼地跟他说:“张张,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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