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 / 2)

  兰蕤,我不知道他在背后对这一切下了多少功夫。

  有时我在镜中端详自己的脸,像久已逝去的孤魂在凌晨青色雾气中投来明艳迷人一瞥。我清楚明白这并非我的美,或者勉强可以称作我的罪。我奢求一个放纵的理由,却连罪孽都需要乞求。这世界如此现实。夜风拂起窗帘,我走去关窗,撞到了窗边雕有莲花和鱼纹的曲脚圆桌,于是连忙扶住一樽险些倒落的青花瓷。我把沉重织花锦缎曳地窗幔踩在脚下,一点温暖一点恣意。床上的少年翻了个身,含混却坚定地说,优,为什么不回这边来。

  我就来。兰蕤。

  我叫他兰蕤,没有其他名字。

  他有太多名字。但我只叫他兰蕤。是他的嘱咐。

  于是我回到他身边,小心翼翼把身体滑进手工刺绣丝面盖被,一半温凉是床铺上空虚着我的位置,一半暖煦是他平静的体温。他合着眼伸手过来揽住我的肩,抱进怀里,鼻尖和嘴唇抵住我的头发呼出温暖光亮雾气。我能看见那淡淡水雾的色泽,明亮如艳阳之下东方佛像上的金箔。

  他年轻如艳阳。

  这是他十八岁的秋天。在他剑桥的别墅,后园有满满一园玫瑰,附近有公园,树叶已经开始飘落。房子不大,但美丽精致,像他这个人,恬静,不夸张,一望可知的雅丽高贵无懈可击——且实用。

  这年他读大学二年级,圣三一学院的法学学生,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法学学生,除了他只会为了绝对的珍本善本参考书去图书馆,极少参加各种社团聚会联谊玩乐,在剑桥有他自己的别墅……一个富可敌国的法学学生,未来或者还会权倾天下。然而落在我额上的吻,柔软纤细的嘴唇温存地停留,有时会让我忘记这些。爱恋会令人软弱令人盲,令人失去力量,他却借此生存并得心应手……那是他给我的感觉,谁知正误。

  现在我有了一个Porcelain名字叫林未忧。护照上的名字是Eunyne ·Lynn。林是他父亲的姓氏,他叫我优,他的母亲直呼我尤尼恩。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显然她对我的了解比我本人还多一些。她没有掩饰这一点,而我不想知道那是为什么。剑桥的天晴时阴时我尚且无暇在意,还顾得了多余是非。她不过是个母亲,一如我不过是个无来处无归处的生灵。兰蕤买给我一只珍珠米色视屏手机,时常在回家前打电话给我,有时刚出课堂,黑色短袍还没有换下,洁净笑容永远带着种不可冒渎的光彩,轻轻说,我很快到家。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不满足,自然我也不晓得何谓满足。他回来陪我喝最好的白酒,水晶盘子里鲜红草莓艳泽诱人,像天使的蔻丹,他有最好的厨子和管家,所以我们经常在家里用餐。两人一起挤在容易让人困意朦胧的丝绒沙发里,他喜欢枕在我腿上背书,大段法律条文,大串案例分析,他太适合这一科,我知道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是一种可怕的天赋。

  而这生活平淡,似乎毫无内容。我无话可说亦无事可做。我用一年时间把头发留到及肩,和他相仿的长度。而那一年他长高了差不多十公分,衣服鞋子统统要重新置过,并肩时终于需要低下视线看我,这令他很开心。周末他教我开车,车房里有两辆车,都出我意料,完全不是年轻人口味。一辆黑色平治,一辆白色雪铁龙,后者车窗是那种千寻海水不见光深墨绿色。我不养宠物,兰蕤并不问原因。假日我们在看探索杂志节目,我躺在沙发上,他躺在我身上,仓鼠般暖暖偎成一团,他喝冰水,我喝菠萝奶昔。我随手指一指屏幕上的莎草纸卷说,他们大概弄错了。兰蕤一愣,问我,“怎么会知道?”

  我摇摇头,“自然我知道。”

  他端正坐起来想了一想,拿过我的奶昔喝了一口,露出似笑非笑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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