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初问龙人》一路寻找山寨77(1 / 2)

云飞猜,他们说的是一种动物,就又问:“有什么好看的花吗?”

眯鲁说:“有好看的蝴蝶,还有大鲁鲁。”说着她用手做了一个长长的鼻子的样子。

云飞似乎明白她说的是大象,心想,有大象也应该是猛犸古象,那年代一定就是第二纪,第三纪,甚至第四纪冰川之后,有哺乳动物的时候了,这更加印证了龙山人应该是处于新石器时代后期或者是夏朝早期的判断。

这时,一群植食恐龙正好路过,云飞指着它们问:“我们管这种恐龙叫禄丰恐龙,你们怎么称呼它们?”

阿乌明白他的意思,就用古龙山语说:“达姆姆。”

鹤云飞说:“它们是真正的古老物种,但它们应该生活在侏罗纪时代。哦,我是说这群恐龙应该生活在更古老的年代……”

云飞觉得自己的语言还不能很好和姐妹俩交流,就自己想,也许是它们凭着聪明才智,延缓残存到了白垩纪。

眯鲁摇摇头,好像没听懂,又好像听懂说:“我们不知道……达姆姆救过阿乌的命。”

云飞似乎听懂了她的话问:“哦,达姆姆救命?怎么会呢?达姆姆救了你们?”

眯鲁用加着古龙山语的现代话说:“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阿乌不幸和龙山人失散了,当时他还小,也不知道害怕。”

云飞听得一头雾水,他正为他们的语言犯愁时,曲木戈武正好从山下走来,云飞连忙招呼他做翻译。

眯鲁一看戈武十分高兴,就放开用古龙山语继续讲开了:“当时正好有一群大龙路过,阿乌就跟它们走了。不知为什么,达姆姆会收留阿乌,也许是它们中的一只小龙马姆喜欢上我弟弟,就是后来跟阿乌最好的大龙马姆……”

戈武将这个故事讲给鹤云飞,云飞说:“真是传奇的故事。”

“传奇?”两个小孩摇摇头,阿乌以为说他们怎么生活,就说,“我们在大森林中游荡,以野果充饥,喝山泉解渴呀……”

戈武说:“哦。”他知道听差了,就又问,“你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呢?”

小阿乌嘴快说:“我们是飞来的……”眯鲁赶紧拉住他,摇摇头。

阿乌很委屈地说,“这个,族巫奶奶不让说。”

云飞见他们不想说,也就不勉强,搂住他安慰地说:“没关系的。小阿乌!不好讲,就先不讲啊。”

几天下来,包天喜带着队伍一边搜寻失踪的鹤云飞和曲木戈武,一边寻找白垩纪的宝藏。虽然有了大致定位,但路途艰险。

天色渐暗,蓝色的天空中平添了几分青色,白色的云朵渐渐染上微红的霞光,显出几分妩媚。

苍穹之下,莽莽荒原和充满雾霭的远山,一派亘古苍凉。大家露宿在一个临时的山洞中,班玛多吉终于找到了酒友,铁手古大军,他拿出自己仅有的青稞酒请他一起喝。

几杯下去,多吉见青稞酒不但没有提起大军的精神,反倒使他有些伤感,就问:“怎么了,铁手兄弟?”

古大军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反问:“都来几个月了,现在应该已经过了冬至了吧?”

多吉说:“大概是吧。我们藏族人没这个称呼,只是在这一天我们会去泡温泉。”

大军感慨地说:“是呀!过去我们汉族人总是把冬至当作一个隆重节日来过,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他猛喝一口青稞酒。

马文庸这时加了进来,他虽然不喝酒,倒是在这两个不太会说话的人面前,成了聊天的人选。

他说:“现代天文科学测定,冬至日太阳直射南回归线,又称为冬至线,此时的阳光对北半球来说是最倾斜的,也是北半球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时刻。”

多吉说:“这样啊?”

马文庸又说:“一般在这个时候,我们北方人都会吃饺子,而你们南方人会吃汤圆,都是表示年终有归宿的意思。但像我这样常年在外的人,回家过年就只能是一种奢望喽……”

听马指导说,古大军又喝了一口青稞酒,感觉这火辣的酒精穿肠的感觉,这似乎令他的心情好多了。

马文庸想,这样铁铮铮的汉子也如此多愁善感,真是侠骨柔情呀。其实,他不知道,铁手就是这样的人,经常是路见不平就出手。但为了家中80的老娘和一个有些残废的弟弟,他经常参加地下黑拳比赛,每次挣得的钱都寄给他们。现在因为替人出头,暴打了承包商,不能回家,只能在这蛮荒之地流浪,他不由得感叹起来。

这时,就听有人宽慰道:“冬至虽然是寒冷的季节,但它来了,春天就不远了。可现在这里哪有冬至?”

他们两个人转头看过去,原来是李颜忠走了过来。

李彦忠坐下来,多吉准备给他倒上酒,却被他拦住说:“别浪费了,就那么点,你留着慢慢享用吧。”他问,“你们看这情况会怎么发展呀?”

马文庸一邹眉头,这是大家很少看到的,他说:“这个很难说,因为太意外了。”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其他正在睡觉的人们,悄声说,“不过我听说,上边不是没有准备,就是拿我们做个试验,他们也一定会帮助我们穿越回去的……”

这时,喜欢探听消息的耗子邓达也凑过来说:“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我们来就来了,你们这是来找死呀?我真是佩服了!”

马文庸连忙说:“哪里,哪里。我们就是来救援的,当然,这确实要像探索太空的宇航员一样,是要冒生命危险的。”

洞中,表面上大家都在睡觉,其实都各自想着心事。马文庸好事,他问包天喜,当年鹤云飞和包晓彤都上武当山了,你怎么样?

天喜见问就说:“我还能怎么样?自从他们走后,就剩我一个人了,苦哇……”

他假装悲哀,拉长腔调。

陈苗苗小声说:“讨厌。你苦什么?我可要揭你的老底了啊。”

天喜做着鬼脸:“有什么好揭的?不就是经常被人欺负吗?”

包天喜说的还真不是假话,那时候他还真是经常被人欺负,受伤而归。但他是一个聪明透顶的家伙,他发现金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是草头王。

于是他结识了学校中最有钱,也是最不愿意上学的肥姐万春燕,两个人一拍即合,包天喜帮春艳写作业,替春艳受过,很快他们成了挚友。

万春燕的父亲万百万,是有钱的大佬,炒股起家,被人们誉为“股神”。自从他认识了包天喜,就发现这小子是经商的天才,他脑瓜灵活,处世老练,就有意招他做上门女婿。谁知天喜这小子不安分,天天跟一些狐朋好友胡吃海塞。

一次喝醉了酒,被另一波江湖混混欺负,正好万春燕从那里经过,她冲上去试图赶走那帮小子,反倒被那般小子调戏。就在这时,忽然来了一帮身穿黑衣的人,打跑了那帮小混混,解救了他们两人。

后来,大家才知道,那是万老大的人,就再也没人敢动他们了。

有了这样的女朋友,和她有钱的爹支持,包天喜如鱼得水。他开始积累资金,先从垄断学校文具用品购买权开始,因为他联系的货物总是比别人的货物正宗,而且便宜,所以,更多家学校都跟他们签了协议。

手中有了钱,心中更刚强,真是至理名言。包天喜的感觉别提多好了,甚至整个世界都变得十分美好。 为了不受欺负,天喜用赚来的钱收买能人,帮助他清除道上的小混混。一时间,包天喜的名号威震远近,几乎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尊称他一声“包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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