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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喜欢这双手,指甲缝里有些泥土,看上去脏兮兮的,她很确定这不是能长出植物的泥土。还有长到打结的手毛,这种明显意味着成年男性的特征,在布兰达眼里脏乎乎的。

好男人有三种,像安度西亚斯一样美丽,像永远十六岁的杰森一样可爱,像管家维托一样慈祥。

这双手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断口处还在流血了,可能是下着雨掩盖气味的原因,人血没有她想象中那种腥味。流到她身上热乎乎的,反而让她觉得有些温暖。

现在杰森也会流血了吗,布兰达想看杰森流血。活着的杰森和她一起加入一场战争,在刀剑和爆炸中流血,敌人的和自己的,最终取得胜利,让更多人臣服于她的规则……这是布兰达能想到最快乐的事。

不,她不该想杰森的,她一个人能做得更好。

维托有句话说得很对,“恐惧是手段不是目的。”

听着耳边传来惨叫,布兰达觉得恐吓环节可以提前结束了,随手把断手扔到地上。

“拦住下一辆路过的车,拦不住就骑着你们的摩托撞上去,我是不会坐顶棚都没有的玩意进城的。”布兰达低头给了被砍下手的地痞一眼,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再让我听见你嗓子里传出比此时低语更响的噪音,就把你喉咙扯出来。”

她直起腰拍拍手,轻快地吩咐已经被吓傻的可怜人们。

“快点,行动起来。我没什么耐心,别逼我开始新一轮的丑陋人体部件收藏。”

很快她就坐到了车上,不管车的原主人是谁,现在是布兰达的了。她把断手的混混丢在路边,个剩下的人里挑了个会开车的给她开车,又挑了个稍微顺眼一点的留在车后排陪她说话。

车厢里传来牙齿打颤的声音,布兰达觉得这群人都太胆小了,和杰森说的哥谭可不一样。

“来和我讲讲哥谭吧,现在都有那些人自以为拥有这个城市?先说说你吧,你的主人是谁?还是说你还没混进任何一个群体?”

已经丝毫不敢反抗的混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生怕这魔头突然把他脑袋砍下来。

“我们是奥斯瓦德的人,但……”

“很底层?罪恶触手随时可以斩断的末梢?”

“是的……”

布兰达回忆着这个名字,杰森好像说过。

“企鹅人?我以为十年足够换天了,没想到哥谭这地方还挺传统的。像他这个级别的人还有谁?”

“还有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之前还有法尔科内家族,但他们被奥斯瓦德老大和黑面具一起吃滴掉了。还有蝙蝠侠,他不太一样,更像都市传说。不过他是真实存在的,我见过一次,离得很远,但他是真的。”

“蝙蝠侠……”这是杰森最常提起的名字之一,“怎么找到他”

“谁也找不到他,只能等他来找你。”

“那哥谭……”布兰达琢磨着要怎么形容“国王、统治者”这个词,人类城市没有被统治这个概念,“哥谭最有权力的人是市长吗?”

“当然不是,也许是市长加黑面具加企鹅人再加蝙蝠侠,还要加上毒藤女、猪脸教授……”

布兰达睁开眼,窗外已经是城市风景了,和地狱不同,这到处都是仍怀有希望的灵魂。

“就是说,哥谭是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还在抢王冠。”

前面开车的街头混混不知道自己把怎样的恶魔带到了哥谭,用颤抖的嗓音试探性问出一句,“请……请问您是……”

“秩序的化身,为迷途的羔羊带来福音者。皈依吧,臣服吧,我是唯一的牧人。”

第007章 薯片、抢劫和见面礼(上)

“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没有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这是管家维托和布兰达说过的,间接导致了布兰达在地狱里收编军团长都是重伤起步,还失手打死过一个。

哥谭显然不能幸免于难,暂时处于布兰达寻找目标的风平浪静之中。

进城之后她打发掉小混子们,随便找了间宾馆住下。他们很识相,临走时不用布兰达多说就把身上钱都掏干净了。

看来哥谭的经济还不错,几个小混子身上的零钱够布兰达去超市买薯片、巧克力、速食爆米花等等杰森说过的零食,还能剩下钱买身衣服了。零食是第一位的,杰森在地狱和她说了十年了。衣服的话,穿睡衣出门也不是不行,她在地狱还穿睡衣去拷问过其他恶魔公爵的手下。

巧克力和爆米花不是布兰达喜欢的口味,黑巧太苦,牛奶巧克力太腻,爆米花吃多了嘴巴干。薯片不错,又脆又香,杰森说原味是最好吃的,布兰达觉得烤肉味更香,下次见面……

想到杰森不会回来了,布兰达烦躁地把薯片包装袋揉成一团扔在宾馆地上。准确讲是和她一起长大,却永远十六岁的杰森。

二十七岁,突然比自己还大几岁的杰森不是她的杰森。她希望杰森爬出坟就被车撞死,又希望杰森能像在地狱里说的那样——“如果我能再回人间的话,我想告诉布鲁斯、蝙蝠侠和阿福我没事,别难过了,然后去砸了小丑的墓碑。”

当然,杰森做完这一切后,布兰达要亲自把他送回地狱。

布兰达盘算着自己在人间被削弱后的战斗力和有了年龄加强的杰森谁更强,怎么想都是自己。就算她恢复得比在地狱慢,自愈能力也比人类强多了。

她靠零食解决了一餐,边吃饭边看哥谭新闻。电视上布鲁斯·韦恩是老熟人了,她知道这是杰森的养父,还怀疑布鲁斯是杰森的朋友蝙蝠侠本人。只是怀疑,因为他们曾经为“杰森在蝙蝠侠身份上有没有说谎”投过票,她觉得布鲁斯就是蝙蝠侠,杰森和管家维托都投否定票。

维托原话是,“通过当不杀人义警的方式改变一个城市远不如从政快,有钱人不是傻子。”

等到夜幕再次降临,布兰达终于出门了。她有两个目标,黑面具和企鹅人,两家产业规模够大,多年来在哥谭地下平分秋色难分胜负。

根据“哥谭罗宾传”的描述,这俩都不是勇气的代表,但他们比小丑更能理解什么是秩序,也在尽力维持秩序。

布兰达说的秩序不是法律,更像是控制,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个控制狂。

她想控制哥谭,统一所有势力。最快方式是先占有一小片现成的羊群进行管理,比如黑面具或者企鹅人的势力。把让羊群变大,再收编有能力的牧羊犬,最好是蝙蝠侠(如果他真不是杰森他爸的话)。黑面具和企鹅人做牧羊犬是不合格的,他们介于狼和狗之间。

至于小丑、急冻人、猪脸教授那种只会惊扰羊群的野兽,把他们送到地狱再就业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在布兰达满大街闲逛,犹豫先找企鹅人还是黑面具时,路过的暗巷中传来一声尖叫。除了布兰达外的路人加快脚步,不想惹事。她倒不觉得哥谭人情冷漠,羊管好自己,好好活着,多生小羊就够了。

哥谭半夜发生持刀抢劫再正常不过了,不幸被用刀指着的女人叫一嗓子都只是因为被人从背后拽了一把惊到了,而不是那把刀。

她是个餐厅服务生,餐厅关门后收拾完卫生刚出来。胭红角西南侧街区是黑面具的地盘,她的老板不是哥谭本地人,开业没多久还没交保护费,所以员工还没有不被骚扰的权利。

老板不是本地人,但她是,识相地掏出备用钱包,里面放着□□和保命用的50美金。领工资和小费的钱包藏在挎包夹层里,一些哥谭生活常识。

“希望你的老板能和你一样懂事。”

从给钱就放人,绝不随便伤人看,黑面具把手下管得不错。两个底层打手还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其中一个前两天伤了膝盖,能不动手最好。

就在抢劫者和受害者双方马上要达成一致时,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晚上好,先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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