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现场146(2 / 2)

“这个厕所的隔壁就是男生的寝室。”王峰介绍道。</p>

“是吗。”郑平走出厕所门看了看。</p>

“的确,这个寝室离卫生间还是最近的。”郑平说道。</p>

“当时我们考虑过,3号寝室就在厕所的隔壁,里面发生什么事是瞒不过他们的。所以,这个寝室里的人嫌疑是最大的。就算不是他们作案,他们也一定知道什么。”王峰说道。</p>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这只是个推测。”郑平有些后悔,没让田诗一起过来了。明显田诗在案件推理方面,更有经验。</p>

但是考虑现在情况不明,田诗不方便直接介入这个案件,所以才让郑平单独找王峰的。现在,郑平感觉到自己与田诗的差距了。</p>

看完现场,郑平与王峰回到市局刑警队。王峰为郑平专门准备了一个办公室。这在刑警队来说,可是特殊的待遇。刑警队四十多名刑警,可都是挤在一个大厅里办公的。不过郑平也没有推辞,这不是搞特殊化。而是因为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需要同办案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p>

“我们查了一下,当日在3号寝室没有出操的只有三个男生。”王峰说道。</p>

“这三个男生分别是刘鹏、王志利和李明。这三个人,李明就没有出过寝室。根据证言,李明是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没出操。学校规定身体不舒服,可以不出操,但要参加升旗。所以案发当天,李明是半路去的操场参加升旗,然后直接去教室了。”</p>

“这个李明有嫌疑吗?”郑平问。</p>

“应该是没有。因为他没有作案时间。他在寝室时,有另外的证人作证。证人就是另外两个留在寝室的学生刘鹏、王志利。”</p>

“是吗,这两个人不也是有嫌疑吗,怎么还可以给别人作证。”郑平问道。</p>

“越是这样,他们的证言可信性就越高。因为他们排除了别人的嫌疑,只会让自己的嫌疑进一步加强。”王峰说道。</p>

“倒是这个道理。”郑平点点头。</p>

“根据刘鹏、王志利的证言,李明是跑操后去参加升旗。而从李明下楼到出现在操场,时间也就两三分钟。这两三分钟的时间,扣除路程,他基本就没有作案时间了。当李明出现在操场以后,全校的师生就都是他的证人了。所以我们认定他没有嫌疑。”</p>

“那刘鹏、王志利两个人呢?”郑平问。</p>

“这两个人全程是没有参加跑操和升旗的。不过两个人都是有正当理由的。刘鹏是刚刚摔了脚,身体行动不方便。这个事情,我们当时调查了,是实情。这也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因为以他的身体情况,想要短时间控制住刘惠是不可能的。刘鹏后来直接去的教室,全程王志利都是陪同的。”</p>

“至于这个王志利,因为身体特别胖,他是常年不参加跑操的。这个也是可以证实的。根据我们当时观察,王志利的身体状况,也不具备作案的能力。”对于王志利这个二百多斤的小胖子,王峰到现在还是有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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