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和解与质证95(1 / 2)

  “理解,这对双方也是最好的选择。”陈律师脑子转得快,很快拿出一套说辞,“对于你们来说,前段时间刚出了飞行事故,现在又闹出医学事件,确实影响不好。对于钱锋他们也是,毕竟应诉起诉流程繁琐漫长,只要条件可以谈拢,他们应该也不希望耗太多精力在这件事情上。”

  边迹这才开口:“陈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我可以尝试着跟王女士和钱先生联系,看看他们的根本诉求是什么。”陈律师转头看向唐晓歌,“当然,在此之前,我也得听听您这边的想法——能接受的底线,以及做法。”

  唐晓歌跟边迹对视了一眼,后者知道自己作为当事人之一不便参与太深,于是找个理由,起身离开:“那需要我配合的尽管说,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慢走。”

  边迹出门前看了眼咖啡店的挂钟,已经十一点了。最近过得兵荒马乱,他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跟男朋友见面,也不知道严岸阔那怎么样了。*

  时针指向十一时,审判员的锤子落下,书记员的键盘敲得飞快。

  严岸阔的这场庭审,并不好打。

  对方代理律师一上来就摆出梁景良婚内出轨的证据,认为他婚后房产、岗位、资源均来自顾家,而他存在过错事实,试图转移婚后共同财产,因此对方质疑他是蓄意在顾慧心得到遗产后才提出离婚。因此,对方主张,梁景良只能分割房产的后续增值部分,及仅在他名下的股权。

  严岸阔则坚持对方的质疑无证据支撑,蓄意的指控无法成立,且遗产是顾慧心在婚后获得,属于共同财产,依照民法应当分割。

  庭审的后半段,审判员认定梁景良的离婚蓄谋为案子焦点,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梁景良出轨的事实和时间。

  严岸阔调出前段上诉人给出的证据,指着问:“上诉人使用这段2023年3月的录音、录像文件证明,梁景良先生早在去年就已经出轨案外人王喜,所以他选择12月提出离婚,属于蓄意分割遗产。那么,请问,这些证据是从哪里获取的?”

  对方律师沉稳地回答:“是酒店的监控。”

  严岸阔便拿出自己这边的材料,道:“这是我去W酒店同一个房间取证的监控。可以看到,摄像头在走廊,斜对房门,只能拍到门口。”

  说着,他又将对方的证据拿出来做对比,“这是上诉人提供的监控视角,摄像头几乎正对房门和大床,完全能够拍到房内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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