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勋官十二转172(1 / 2)

鄯州城,也叫湟水城,因地处湟水中游而得名。

这里的临洮军是整个陇右最精锐的部队,领兵一万五千人,战马八千匹。

只有八千匹马,却有八千骑兵,那么弊端一眼可见。

他们没有备用战马,没有换乘因此不能远程奔袭,只能在有限的区域内,有限的时间内,展开攻袭之战。

可以说,临洮军将这八千匹战马用到了极致,他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鄯州地区。

八月初七,李琩在安思顺的引路下,前往临洮军的驻地之一,洪水镇。

这里地处鄯州城南,一片沃野,被一眼望不到头的良田包围其中。

这些田亩种的都是粟米,专供洪水大营,人和马的口粮都是这个。

李琩远远的,就能看到数百匹战马正在外面的旷野游牧,这些战马一个个健硕无匹,比他在长安看到的那些品种优良的马儿看上去还要壮实一些。

“战马的口粮,日常损耗巨大,”一旁策骑的安思顺解释道:

“每天至少需三个时辰游牧,不然肥膘过重,不利奔袭,我们陇右的马儿,一天吃八顿,都是精细料,处置使带来的飞龙禁军,因不会参战,所以在喂养方面,会适当减少细料供应,您多包涵。”

程元振顿时皱眉:

“你还知道我们是禁军啊?”

我还知道你没鸟呢,安思顺赶忙转头陪笑道:

“粮草吃紧,大战在即,将军多多包涵。”

李琩带来的飞龙军,配备战马七百匹,再加上他的随从坐骑,接近八百匹,非常豪的一支骑兵队伍了,所以他们一来,就给陇右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负担。

但你毕竟没有防卫任务,吃的差点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军中不是不讲人情世故,但人情世故在这里,有时候会坏了大事。

飞龙军在长安的时候,日常供应都是来自朝廷,吃得好喝得好,没受过如今这样的待遇,所以程元振有些不满。

没鸟的宦官思考问题总是有所残缺。

李琩淡淡道:

“你不是一直在说,飞龙军是精锐吗?今日刚好要去洪水大营,与临洮军比试一下夺彩,愿否?”

夺彩,是骑兵日常训练的一种方式,要策马绕过各种障碍物,类似于后世的马术大赛,提前抵达终点的,要抢彩箭,然后骑射目标。

骑兵最看重的,就是骑术和射术,这个项目练的就是这两项技能。

“儿郎们一路奔波,身体疲累,今日肯定不行,改日一定较技,”程元振推脱道。

他这话基本等同于拒绝,因为“改日”这俩字在华夏,等于无期。

如果有人跟你说“我改日请你吃饭啊,”你千万别当回事。

程元振现在开口闭口就是我的飞龙禁军,是因为他也察觉到,李琩正在一步步架空他。

因为李琩的幕僚,现在都分散在各队当中,一路上都在无形之中指挥着队伍行军,鸠占鹊巢太过明显,但他又不敢抱怨,毕竟高力士有交代,出门在外不准给李琩找麻烦。

李琩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马鞭一扬,加快速度,带头进入大营。

满布的营房只能看到零零散散正在浣洗衣物的军士,大部分人正在西北方向的校场训练。

安思顺主动邀请李琩来此,是想套近乎,增加与李琩的接触时间,在他看来,人家毕竟是圣人的亲儿子,巴结巴结应该没坏处。

他绝没有一点在飞龙军面前耀武扬威的意思,但是程元振以为如此。

“嚯~~~你们来真的?”

李琩抵达校场之后,安思顺身后副官手中的角旗一挥,立即便有各将官数十人离队,前来拜见李琩。

在他们身后的校场内,分成十几个小圈子的大唐健儿,手持各类兵器,正在与一些吐蕃俘虏近身厮杀。

真刀真枪的干。

所以李琩会很震惊,没听说过训练有这么玩的,不怕死人吗?

整个校场充斥着漫天的杀气和浓重的血腥味,这种味道让人的肾上腺素蠢蠢欲动。

“禀处置使,这些吐蕃人皆是战俘,并非平民,他们常习技战,非常强悍,”马军都虞候安贞为李琩解释道:

“我们每日都会挑选二十名精壮战俘,与我军强兵对垒,以此洞悉敌军的日常训练方法,方便今后战场相遇,儿郎们能寻到他们的短处。”

这个人是安思顺的堂弟,眼下在临洮军官职不低,但面色肃然,一脸杀气,不像安思顺那样和颜悦色。

但是李琩明显看得出,那些将领都非常惧怕安思顺,可见人家的笑脸只是迎上,对下应该是另一副面孔。

李琩点了点头:

“素闻吐蕃弓矢弱而甲坚,人皆用剑,不战,亦负剑而行,你们似乎该多练练破甲之术。”

你还挺懂?安贞一愣,拱手道:

“昨日便是演练破甲,处置使若想考较儿郎,卑职这便去安排。”

“去吧,”李琩点了点头:

“来一趟不容易,自然是要见识一下我陇右儿郎的威风,告诉他们,矫健雄武之壮士,本王有赏。”

“喏!”安贞抱拳退下。

安思顺则是一脸疑惑,你们携带的辎重没有多少财货啊,你拿什么赏赐?不会拿陇右的库房去赏吧?

欸~~~你猜对了,我是采访处置使,陇右道最高行政长官,你们的库,我说开就能开。

李琩对于吐蕃的情况,还是非常了解的,是从各类典籍上看到的,他的藏书极丰,几乎可以说,等于是武惠妃的家当。

母亲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武惠妃是将他当成太子培养的。

何况李琩还有后世的历史知识,所以对吐蕃的情况,知之甚详。

校场内有一主看台,地方不大,李琩他们眼下便手扶着粗壮的栏杆,注视着下方的肉搏厮杀。

别以为吐蕃是番邦,人家的工艺技术就不行,要知道,历史上可是称人家吐蕃王朝。

他们的兵器种类非常丰富,有板斧、宝剑、轮盘、投石索、铁锤、镰刀、横棒、矛翼、短橛、飞镖、犁铧、弓、水波刃、铁钩等。

但主战装备,主要为弓、刀、楯、矟、甲、胄,其中的矟,就是枪矛一类的,细而长。

其中刀剑为全员配备,刀的形制与横刀非常相似,也就是刀尖处,横刀是斜直,吐蕃战刀有弧度。

叫法也很绕口,分为五大类:尚玛、索波、呼拍、古司、甲热。

“这怎么还有具装甲骑?”

程元振目瞪口呆的望着下方全副武装的吐蕃俘虏,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不是没有离开过长安,也出去过,但基本都是在办宫里的事情,没去过军中,对吐蕃更是完全不了解,他对吐蕃的印象,还停留在茹毛饮血。

是奴隶社会不错,但人家也具备封建社会的一些特征。

具装甲骑,就是人马皆甲了。

安思顺在一旁解释道:

“吐蕃人马俱披锁子甲,其制甚精,周体皆遍,唯开两眼,非劲弓利刃之所能伤。”

“咱们有多少具装甲骑?”程元振瞠目结舌道。

安思顺道:“八百人。”

“他们呢?”程元振又问。

安思顺笑道:“四五千之众。”

“这......怎么可能?”程元振不能置信道:

“陇右的军费在藩镇之中亦属前列,你们怎么就没有增配甲骑呢?”

这么低级的问题,安思顺实在是懒得回答,我们把军费贪了,所以没钱配装,行了吧?

心里这么牢骚,但是嘴上肯定不能这么说:

“因为用不着,陇右骑兵的任务,是策应各部,首重机动,并非为冲阵而设,再者说,吐蕃的具装甲骑,也不是全都在陇右防线,西域、河西、剑南、南诏等等都有布置,但因其威胁太大,所以平日里要习练击破之术。”

“你早说啊,是不是故意吓唬本将?”程元振顿时放心不少。

别看他是个宦官,但是将国家荣誉看的很重,这是所有大唐人的共同特征,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自豪。

毕竟当下的时代,确实没有发现比大唐更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事实上,在巴西平原没有发现之前,江淮地区和太湖地区,一直都是全球最大的产粮地,说句不夸张的,华夏这片土地,事实上就是整个地球最好的一块地方。

老祖宗严选,地球村最大的风水宝地,要啥有啥,啥都不缺。

不要说什么咱们没有峡湾地形,峡湾有个屁用。

校场上,一名陇西儿郎操纵着座下战马,与一名吐蕃俘虏的具装甲骑,游弋冲杀。

两个兵种的优势弱点,一眼可见。

轻骑机动性强,伺机而动,重骑几乎在原地踱步,不敢随意冲锋,因为战马负重过高,冲锋一次,得缓半天,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军营里有规定,被选中厮杀的俘虏如果获胜,可以不死,会被卖成奴婢,去内地服苦役。

好死不如赖活,谁也想活嘛。

“儿郎们为何悍不畏死?如果是战场,自无可说,但这是操练,没必要这么认真吧?”郭子云小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个问题,郭子仪肯定是问不出来的,边疆带兵的和内地带兵的,区别很大。

而安思顺则是不会回答,你问些无关轻重的,我也就说了,这个问题,我不便说。

为啥呢?藩镇的军士,上面都在刻意培养他们的狠性,这里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界线并不分明,军士们性格大多豪迈粗放,脑子里弯弯绕绕的想法不多。

所以,藩镇特别容易抗上,朝廷才会盯的那么严,想方设法去制衡。

这里不单单军士狠,将领也狠,都是能玩命的,所以藩镇节度,没有一个出自李武韦杨四大家,因为他们混的太好,所以惜命,而皇帝也不会任命他们。

安思顺没有回答,李晟却说了:

“风俗如此,陇右一向都是以此选拔军中健儿,较场杀敌,也是会记入军帐的,届时会录入军功,也就是勋官十二转,很多将领都是以此发家,军伍之人的上升途径,也仅此一条。”

牛五郎在一旁呵呵道: “错了,是两条,还有一种是你这样的,去考武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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