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他,苟旦1(1 / 2)

他叫苟旦,不是狗蛋。也难怪,这样的名字难以不让人产生误解。与贱名好养活,阎王爷不收没关系,当年旦爸为了给儿子取名,前后琢磨了很久,最后旦爸找来一本字典随手翻了翻,他看到了这一字——“旦”:汉语常用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旦的古字形像太阳从地面升起,本意是天亮,也即“早晨”、“破晓”之义,由此引申出“光明”、“白昼”、“一日之始”等含义。看完释义后,“苟旦”这一名字便拍板定了。

这么多年来,旦妈一直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几乎没有叫过苟旦的全名,只是管他做旦旦。他爸呢?自己取的名字也不叫,只喊他阿旦。

在学校从小到大,一直都被老师同学们这么叫,连他自己也听习惯了,倒也觉得大家叫的都是他的大名——“苟旦”。

说来阿旦的学上得还挺坎坷。小时候脑瓜没开窍升不了学,硬是把六年制的小学读成了七年。到了初中后,数学和英语也进不了脑子里。可他尤其爱读课外书,学校图书室里的书,只要他感兴趣的,都会去借来看。

当初中寝室同学都在打牌赌钱时,他就趴在床上看书,最后还是遭人举报,全寝室被一锅端。苟旦虽然没有参与赌博,但是因为人比较老实,也被大家拉下了水,上课时还被班主任惩罚,和几个学生跪在讲台边上听课。

阿旦下课后,就喜欢拿着篮球到球场上自己玩。这一来二去的,他倒是喜欢上了篮球,也认识了几个球场上的朋友。但是这些并不能使他的成绩好转。初中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年,阿旦没有考上高中,旦爸不死心,拖着孩子去求初三的班主任。就这样,他又多上了一年初三。

这一年初三,让本就少言寡语的阿旦多遭了一次罪。学校安排每个学期各个班级轮着冲厕所,那时的厕所不像如今那般高大上,只需把冲水开关一按,大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学校的厕所坑是一条几米长,把所有坑道连在一起的茅坑,如果不拎水来冲的话,大便就会堆积得越来越多,发黑、发霉,并连带着尿液滋生出许多难闻的气味。

那天正轮到阿旦他们班冲厕所,有个男生正在后边蹲坑,阿旦没有看见,一桶水冲过去溅在了这家伙的脸上。这家伙擦完屁股后,跑过来朝着阿旦狠狠推了一下。阿旦道了个歉,那人走了。苟旦惊魂未定,心里却也想着——“好在没什么事儿了”。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这家伙就带着5、6个人找回了厕所里,他们二话没说,围着阿旦便是一顿暴揍……

阿旦在地上翻滚着,无数个脚印落在他的身上,他手里那只冲厕所的桶也被踩得稀碎。同班一起打扫厕所的同学只在一边看着,竟也没有一个过来帮他的。这让阿旦过早地就感受到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一次周末在家中,他鼓起勇气向父母坦白自个儿准备退学的想法,但是他根本说不清个所以然,换来的只是老爸的两个耳光。从那时起,阿旦在学校变得更加不愿说话,老师们也不愿花过多心思在这个并不突出,少言寡语的学生身上。

从此各类书籍开始成为苟旦的伙伴,他尤其酷爱读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小说。

好不容易又熬到苟旦参加完第二次中考,这回复读后的中考成绩,历史和政治比去年多考了不少分,百分制的语文试卷,考了91的高分;可是物理、化学、数学、英语,这些所有科目,他考的分数加起来还不到70。这下旦爸才后知后觉:儿子可能真不是读书的料。夫妻俩商议后,把阿旦送去广东上了一所中专职业技术学校。

阿旦在广东上职校的时间里,与同周围同学还是那么格格不入,因为他不喜欢打游戏,不爱四处吃喝玩乐,更没有那根出去找异性联络感情的神经,就连在他梦里的世界,都是一片单纯。他只享受于躺在床上捧着一本书,然后拉下他的床帘,把自己和整间乌烟瘴气的寝室分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

苟旦还是那么喜爱小说,因为他仿佛在那些小说人物的身上,看到许多在现实中看不到的东西。他无比叹服故事里那些男女主人公不被困难打倒,精神超脱现实,追求美好未来的品质。同时,他也被小说中他看过的每一段爱情故事所吸引着,虽然那时他不知道自己的爱情会在何方。

苟旦有时候会想,书中那些主人公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却仍然活得那么精彩,突然就觉得自己的遭遇和困境似乎都不算什么了。

中专读完后,阿旦跟着许多同学一起去了广东某电子厂实习。实习期里,电子厂的流水线工作,机械重复的生活让他越发感到难受和乏味。不用上班时,他就躺在床上看书。他的床尾边的手提袋和枕头底下,放着许多书。

苟旦很多书都爱看,比如游记、历史书、国内外小说等,他常常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苟旦看书很少将作者的一些论述和观点视若至宝,或是说搬来指导自己。这绝不是他目中无人。苟旦打心底尊重每一位作者,他只是觉得每个人的生活应该由自己说了算。更多的时候苟旦只是从书中了解各种看待问题和了解事物的角度,并用心感受里面的故事。

好不容易熬到中专毕业了,他突然发现从广东走出去之后不知道该干嘛,他明白毕业就意味着失业,所以实习结束后,他一边继续在工厂里做工,一边寻求其它的工作机会。最后他还是留在广东做着一些零七碎八的工作,一待就是两三年。期间,他做过外卖员、快递分拣、超市收银、保安等等。这些工作的磨练使得阿旦开始愿意和更多人说话,心境开朗了许多!他发现,精神可以孤独,但人是群居动物,没有谁能在离开集体,健康快乐的生活。 苟旦还有一些业余爱好,下班后喜欢去到篮球场上和别人打球,还要求自己每次打完球后,再回去之前,必须得连续投进6个三分球后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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