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112(1 / 2)

  “我们对回归会背景,以及被害人临死之前的联系人做了调查,发现被害人之一,就是被浅羽翔太医生在ICU毒杀的被害人为主,曾做出以下行为:

  2007年8月1日,被害人曾与咒力总监会的辅助监督,正金寺美里会面,两人会面后,辅助监督正金寺美里交给被害人一份资料,根据摄像头和警方搜查家中后确认,该资料为祢木利久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以及夏油杰在2007年7月20日,柭除特级咒灵土地神的详细资料。

  2007年8月6日,祢木利久在孤儿院中,被五位被害人绑架至回归会。

  2007年8月7日,被害人发送邮件至夏油杰手机,声称救助了一位特殊的儿童,邀约夏油杰进入回归会进行协助。

  2007年9月18日上午,咒力总监会向被告人夏油杰发布任务,由辅助监督正金寺美里告知夏油杰,回归会内有代代相传的“神隐”。但近年来多有事件性(人为)的疑惑。近10年内,有5件事例。

  1998年3月19日,0岁女婴失踪

  2001年5月7日,67岁男性异常死亡

  2002年7月24日,18岁少女失踪

  2005年8月4日,57岁女性与46岁女性异常死亡

  2007年9月13日,46岁女性异常死亡

  我们配合警方,在回归会附近的井内发现上述六具尸体,据回归会其他成员口供和相关物证,六人为被害人所杀。

  在9月18日晚上7点,被告方夏油杰为拯救,被被害人绑架的少年祢木利久,与被害人产生矛盾后,被害人先行动手,夏油杰防卫过当导致三位被害人死亡。

  2007年9月19日上午8点,咒术总监会为确保不泄露教唆信息,选择买凶杀人,致其两位被害人死亡。”

  上交文件,口供,视频等证据,为保护未成年人祢木利久身心健康,祢木利久本人不出庭作证,而是出具具有同等效力的刑事案件证人证言。

  被告方辩护律师日车宽见,申请发言:

  “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应当对被告人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害人实施了先行不当行为:被害人本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损害被告人的正当法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当行为,先行不当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性。

  本案中,五位被害人犯罪累累,以祭祀之名,多年来累计杀死六位无辜人士,为故意杀人罪及破坏法律实施罪。

  后绑架少年祢木利久,为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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