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五千猛士141(1 / 2)

“只是我搞不懂,横竖都要跟官兵打上一场,咱掏这十万两银子是不是多余了?”

洪大戈竖起大拇指道;“小哈,你终于肯动脑筋了。”

“那是,那是,老子最近没少读书。”哈士奇叉腰哈哈大笑,就见王野火蹑手蹑脚走过去,从他怀里掏出本书摔地上,那封面上写《青楼艳史》四个大字,一翻开全是不堪入目的男女交合画面。

“这就是你最近读的书?”洪大戈捡起画本抄起茶杯恶狠狠砸了过去,疼得哈士奇抱头鼠窜。

“朽木不可雕也!”恼羞成怒的将画本塞怀里,洪大戈轻咳一声,瞪了眼底下憋笑的弟兄继续道;“官兵迟早要打来,咱们却有两点顾忌。”

“第一,什么时候打?这是主动权,掌握在对方手里。”

“第二,怎么打?奇袭?游击?在或者大军压境?”

“如果这些都不能确定,贸然开战,只会陷入被动,毕竟人数悬殊。”

“而咱们这十万两银子不白花,冈本三德知道攻打白牙山有利可图,害怕我们闻风而逃,必然会督促林长风速战速决。”

“这样一来。”洪大戈与殷桃相视一笑,抚掌道;“这位鼎鼎有名的猛鹰将军就被束缚手脚,只有选择围剿强攻,而不是我们最担心的游击。”

早在先前洪大戈已经掌握这次御林军大部分信息。

主将冈本三德不必多言,副将林长风才是让他棘手的狠角色。

林长风在大汉军方很有名却不出彩。

有名的原因是他的作战风格非常多变,尤其擅长奔袭、消耗等战术。

不出彩是因为他们林家跟蓝家的不对付,恰恰蓝家掌握大汉过半数兵马,林家不低头岂能有出头之日?好在大汉还有一个派系便是太孙党!

很多年前太孙便挖掘到林长风非同凡响,从此他便开始“砖头”人生。

哪里需要搬哪里。

十几年戎马生涯,那是半点不停歇,可能今年在唐边境跟唐人打得不可开交,明年又跑到秦边境跟秦人拿戟厮杀,在或者又跑到平疆跟元莽过招,剿灭过叛党,围杀过江湖门派。总之太孙千方百计想要捞军功,于是林长风就成了最强头马,横冲直撞十几年,终于在今年守得云开见月明成为三品壮武将军。

洪大戈跟殷桃仔细研究过,五万御林军是林长风带兵最多的一回,以他的统帅力,这支军队至少能发挥十万大军效果。

如果让他摆好架势利用擅长的奔袭、游击战,即使日月城在白牙山有主场优势,依旧会被蚕食最终被啃的连渣滓都不剩。

所以必须让他扬短避长。

经过殷桃昼夜不停分析,御林军唯一的弱点可能就是...新兵。

御林军是太孙今年在朝堂上豁出去“不要脸”抢来的,本是皇帝仪仗队,编制三万。

到了太孙手里则扩充到五万,其人员大多是新招入伍的青壮,在或者从各地退伍身家清白,也就是跟蓝家没瓜葛的老兵。

新兵加退伍老兵,这支军队战斗力跟军心大有可为,只是看怎么针对。

把敌人形势分析了一遍,洪大戈敲敲椅背,要放出今天召集大伙的重头戏。

“如今城里兵马大致分为候良辰统帅的一千斥候,现在已经完全撒了出去。乔帅的陷阵营有三千,负责土木工程,不可轻动。张狂有一千城卫队,其余各大舵主皆有两到三千可用人手。不过除此之外,这半个月来,咱们还组建了五千人马,皆配有兵甲!”

洪大戈拿出一块金牌,重重拍在会议桌上。

这金牌足有巴掌大小,乃十足纯金打造,雕纹极其考究,尤其放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看起来格外威风。

“谁拿这金牌虎符,便是五千猛士主将,各位可有人选?”

殷桃抿了口茶,笑眯眯望着底下各大头目与舵主。 大伙心里都很清楚,这五千人马是洪大戈与军师联手甄别出来的“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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