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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绝对是很重要的一环,是相对而言,他还占些优势的法子。

这边一切准备好,何氏打水回来,林荷花也起床了。

折慈便用炭笔在纸上写了“林振文”三个字,和论语首句十一个字。

折慈的字很是工整,他下笔果断,笔顺没有一丝犹豫,印刷出来的一样。“我字写的不好,没有摹写价值,你只要看形就好。”折慈这样对林振文讲。

林振文看出他哥的认真,“嗯。”

何氏张张嘴,她觉得七郎写的字比振兴还要舒服好看,要知道振兴的字可是被族长夸过的,但是男人儿子都不说话,她觉得自己懂得少,看的不一定准,便把话咽了回去。

林青山和林荷花大抵也是如此。

林振文注意到家人的表情,不觉好笑,他哥说的不好应该是说风格,并不是字不好看。该怎么说呢,有时候,“谦虚”只能对懂行的人,对不懂的人,你谦虚,他就真的认为你水平不高。

正想着,折慈已经放下了炭笔,开始指点林振文用手指在沙盘上写字。

因为之前已经学过写字,所以林振文表现的还好。字写出来虽然不是那么的好看,但一笔一画也都顺下来了,“哥,这句你之前教过我,我会写的。”林振文笑着说道。

“嗯,”折慈点点头,“试试写你的名字。”

林振文又去写名字。

全家人围着沙盘看折慈教林振文写字,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林青山和何氏是非常感慨,有时候人和人的缘分真是奇妙,他们和七郎非亲非故,一场移民把他们联系在一起,成为了一家人。现在他和文娃处得像亲兄弟,感情那是没话说,些事情他们当爹娘的可能都不知道,但七郎却全清楚。

现在托七郎的福,文娃还能识字。

真真是老天开眼,好人有好报。

旁边的林荷花一动不动的盯着折慈写的字,她刚才听文娃读,那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1),她在心里跟着默念了几遍。

看了会儿,何氏去做饭,还一并煮了三个鸡蛋。一个给林青山,其余两个给折慈和林振文。

“吃饭了,”何氏吆喝。

沙盘旁边的几个人收势,洗手准备吃饭。

“当家的,村里通知去领玉米种,过几天就要播种了。现在文娃要跟着七郎识字,就别下地了。就我和何花早起去挖沙参,上午和下午两晌去松土点玉米,晚上再挖点沙参,你看咋样?”何氏和林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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