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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止,没有人来怡情轩闹事, 也没有书铺当二道贩子或者盗版。

但是你有措施我有对策, 一个人不能买十本百本, 那就十个人百人去买。

这可是皇帝爱看的话本子, 在京城销路这么好, 若是拿到外府州城去卖, 肯定也能卖上价格,多的是人想当这个二道贩子。

谁都不是傻子, 怡情轩这间小小的书铺竟然能在一个月之内和皇上分两次银子, 并且每次都有好几百两,这谁看了不眼馋啊。

说起这件事情,林振文就觉得糟心, 做了这么久生意, 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追在屁股后头要银子。

想当初他家和蒲梅两家相比最不富裕, 但是整个合伙做生意的过程中,他也没有要求过先给自?*? 己分银子, 甚至于说出“若是你的银色不急等着用, 可以先放在账面上, 只要把账做清楚, 朕肯定不会搞混,知道那是你的银子,往后你随取随用就好。”

林振文:“……”

不是大哥,你暗示的还能再明白点儿不?

你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搁哪儿说啥去?

本来,他们规定的是五五分成,后面抛出成本,林振文又以六四分成,因为还要交房租,最后划下来几乎变成了七三。

现在,要按时把皇帝的那一份分给他,自己那一份放在账面上备用,跟不分给自己银子有什么区别。

反正,林振文是觉得自己现在就是纯打白工。

不过他这份白工打的还挺有动力,在这个过程里,他能明显感觉到皇帝在逐渐接受他当自己人。

比起银子,这是他想要的结果。

人不能太计较得失,但是又不能完全不计较,否则人家立刻会把你当面饼一样揉捏。

林振文现在就面临着这么个情况。

等他完全倒向皇帝,书铺所得恐怕就和他没有关系了。

趁着现在,他还能得几两碎银,可不能轻易放弃。

书是他的智力成果,虽然没有用林振文署名,而是“豚山散人”的笔名,但是林振文非常爱惜自己的劳动果实,那些银子是他应得的。

为了应付皇帝越来越高的胃口,林振文张罗着给怡情轩开分店铺,与其让别人当二道贩子把银子挣走,倒不如他自己来。

书店依然叫怡情轩,同样自印自销。

首选的三个地方:保定,江安府城,豚山县。

这三个地方,只要他去信儿就有现成的监工。等一切准备就绪,让梅廿走一趟指导工活儿,这一切就齐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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