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法治之精,驭民五术【求收藏追读】54(2 / 2)

 “其一,以弱去强,以奸驭良。”

 “弱指的是遵守秩序,服从国家法令,强指的是,违抗法令,对抗国家的行为。”

 “奸指的是不受私人感情影响,以法为准则的酷吏。”

 “良指的是,信奉道义,仁义的官员。”

 “《商君书·说民第五》有云:用善,则民亲其亲,用奸,则民亲其制。”

 “其二,独尊法术,用法来教导世人,使民尊法,惧法,畏法。”

 “其三,法令,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平。”

 “其四,《商君书·弱民第二十》中有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其五,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

 赵昊点了点头,正想问公子高懂了没,却见嬴政不耐烦的摆手道:“别说废话了,直接交代,为何要让儒法共存?”

 “回父皇,其实从李廷尉刚才的回答就能看出,法家的理念是直接,干脆,甚至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扩大了人们对物欲的追求!”

 赵昊拱手道:“但是,人非野兽,人有思想,只追求物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特别是某些个体,有不同的需求!”

 “法家治国,短期内有效,长此以往,国家将会犹如一根紧绷的弦。比如秦国现在的情况,一旦秦国没有敌人,秦政的耕战奖励制度,很快会崩盘;

 因为人人都想上阵杀敌,立功,封爵,受地,可天下哪有那么多敌人杀?

 如此一来,之前一直被压抑的个体需求也会随之爆发,那国家将会很难发展。”

 “而儒家理念,将会起到解决个体需求的作用,从而弥补缺陷!”

 这就是历代封建统治者,一直遵循‘外儒内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其实,帝王的参差也决定一个国家政权的兴衰。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根源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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