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20(1 / 2)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不用陈锋点头,我也从他舒展开的眉眼里知道自己猜对了。

  人的记忆真是神奇的东西,每当我觉得自己一定忘记了某件事情,就会在一个契机、一个晃神后,清晰想起。

  刚认识陈锋的时候,我正升上大二。

  我就读燕大文学系,陈锋则是隔壁体校的新生。他第一次来燕大打球,我刚好从旁边经过,篮球不小心出界,滚到我的脚边,相隔十几米的距离,我弯腰捡起将球扔了回去,那是我与陈锋第一次见面。

  从那以后,像是打开了某个奇特的开关,我每次路过篮球场,都会有球莫名其妙的滚到脚下。而每当抬头,又总能对上陈锋青涩的目光。这样来了几次,就是傻子也知道他是故意的。

  这段笨拙的追人回忆早已被陈锋列入‘黑历史’的范畴,我每次想起都会感到忍俊不禁,好像那样无忧无虑的轻松岁月就发生在昨天。晃神回来,陈锋已经再次扯过我的左手,将戒指不由分说地套进无名指,并且命令道:“不准摘下来。”

  “知道了,”我流露出一丝笑意,声音微顿,“陈锋,你这是在和我求婚吗?”

  他呼吸一窒,然后生硬地回答:“只是生日礼物,你爱信不信。”

  鬼才信。

  我翘起唇角,觉得心底浮起的异样应当是喜悦,可涌上来的却又不单单是毫无杂质的纯粹喜悦。那其中有感动,也有惆怅,浓郁而滚烫,如清早的潮雾沉甸甸压在胸口,一寸寸渗透进血肉,压得我一时间说不出话,也喘不过气。

  默了半晌,我才听见自己用微微变调的声音说:“谢谢你。”

  这也许是世上最通用无耻的两个字,可以用来应付一切不知该给予什么回答的语境情景。

  我想我给不了陈锋更好的答案,而‘谢谢’永远不会出错。

  他没有发觉我话中的异样,刻意摆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欲盖弥彰地强调:“都说了只是生日礼物,你别给我胡思乱想。”

  “好,那就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忍着笑,不去戳穿他的别捏,“你什么时候买的?藏得那么深。”

  紧接着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我禁不住问:“不会是我去学校接诺诺那天吧?”

  陈锋很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

  突然地,我很想穿回那天把自己胖揍一顿。

  “就是瞎猜的,没想到真的猜中了。”

  我含糊不清地扯开话题,绝对不会告诉陈锋那是一个由外卖盒而引发的血案。还好他对此不感兴趣,听完后就继续沉下胳膊抱着我。我任由他紧紧环绕,闭上眼浮起几分倦意,脖子却突然一紧,那枚由顾鸣生送出的小太阳被陈锋捏起,银质的边角划过光晕,被他面无表情地把玩在掌心。

  ......差点忘了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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