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情敌?24(2 / 2)

 你知不知道,平民是不允许持有枪械的?马上给我把枪交出来!”

 一听这话,沈烨的眼神顿时就变得有些凛冽,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眼下世道乱,兵匪横行,哪个地主乡绅家里没有几条枪?

 前几天,沈烨在废旧道观弄死了三个丐帮杂碎,人家周斐都没说没收他的武器。

 眼下,沈烨的身体素质一般,武功道术啥的更是压根不会,全靠一把手枪安身立命,这特么不是要他的命吗?

 我尼玛,这傻皮是从哪里蹦出来啊?丫的,你特么算是个什么东西啊?

 “娄队长是吧?我的手枪,事发当晚,就已经被肇庆城警察局的周斐局长收走了,你如果不信,可以找周局长核实一下。”

 一听这话,在场众人神色各异,九叔嘴角不受控制的勾了一下,任老爷眼神闪烁,不动声色。

 这娄队长的脸色,可就有些难看了,瞬间通红,如同猪肝一样。

 他一个镇保安队队长,哪敢去找周局长去核实啊!

 人家周斐可是肇庆城里数一数二的遮奢人物,就算是任老爷,都得看人家眼色行事。

 民国时期的保安队,经费自筹,平时受警察局管束,战时受部队管束。

 而这娄光南,他是任老爷妻族的远房亲戚,靠着任老爷这层关系才当上这个队长。

 平时管着30左右人枪,大概是一个排的编制,算是握在任家手里的一支武力。

 娄光南耀武扬威惯了,实则是个酒囊饭袋之辈。

 但是人家长的丑,不耽误想得美,他一直都觊觎任婷婷,一方面是垂涎美色,另一方面就是惦记任家的诺大家产了。

 嘿!

 看见沈烨,如此丰神俊朗,出萃拔类,自然而然的直接定位成了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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