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开局即王炸,一张神专!(2 / 2)

“代言、商演、演唱会等分约,第一年六四,我们六,你四,第二年,五五,第三年,四六,我们四,你六。”

“第四年,七三,你七,我们三。”

“第五年,八二,你八,我们二!”

“另外,华艺承诺,公司内部给出的资源,不会低于雨泉、杨坤。”

“关于这一点,希望小远你能够理解,毕竟,他们一个是公司的元老,一个是早已成名的内地天王,你一进来就踩在他们头上,不利于公司团结。”

“不过,我坚信,凭你这张新专辑,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就是我们华艺无可争议的一哥!”

陆远沉吟片刻,试探性地报价。

“第一年,五五,第二年四六,第三年,三七。”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陆远是自带流量的选秀天王,但华艺也不是什么小公司。

往后,陆远还要借用华艺的渠道,利益方面寸步不让,即使签约了,心里也会留下疙瘩。

听到这个稍显‘过分’的分成比例,袁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反对,而是陷入了沉思。

有戏?

陆远其实只是想试一试,就地还钱嘛,结果,袁韬似乎愿意让步?

半晌,袁韬转而问起了别的。

“第四、第五年呢?”

显然,他已经倾向于答应了。

“袁总,我们可以签3+X的合同,三年之期期满,具体比例到时候再谈,同等条件下,华艺拥有优先签约权。”

“这个提议,怎么样?”

“这,我需要向上级请示一下。”

袁韬略带歉意的笑了笑:“小远,麻烦你稍等一会,我很快就回来。”

这一回的请示,不是推辞,而是真真正正的请示。

同一个新人签下这样的条约,袁韬必须要和大股东华友商量商量,如果不事先请示,华友那边说不定会怀疑他的能力。

不是我方太弱,而是敌方太强!

此役,非战之罪!

“您请!”

陆远仍然和上次一样,起身将袁韬送到了门口。

看着袁韬步行前往酒廊中的一处卡座,陆远默默地收回了视线。

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他有一种预感。

此事,多半能成。

近年来,华友世纪大动作频频,然而却没能止住公司营收下滑的势头。

上市公司是需要对股东负责的。

华友为什么要和光线合并?

一切都是为了自救!

眼下,光线和华友看似处于蜜月期,但拥有后世记忆的陆远却知道,这项合并案最终却是以破产结束。

一个大火的艺人之于一家上市公司,其意义不单单是吸金能力,提升股价,增加公司未来预期,更重要。

后世,多少上市公司因为一部电影大卖,从而股价飙升?

在艺人身上失去的,最终会从金融市场取回来,而且通常收获的,远比投入的要多得多。

华友,他吃定了!

三年之期一满,主客易位,到了那时,想要再和他续签合同,单纯靠钱,可就不行了。

另一边,袁韬的请示工作进行的并不是很顺利。

一个新人第一年的分成就是五五,除了有特殊关系的,业内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离谱’的合同。

“王总,是,这份合同的比例确实夸张了一点。”

“但,请你相信我!”

“陆远值得!”

“他配得上这份合同!”

“就在刚刚,我见到了陆远的新歌。”

“没错,他第一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完成度很高,除了MV没拍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缺点。”

“王总,我可以断言,这张专辑是一张神专!”

“新专辑里的十首歌,每一首都能当做专辑的主打歌!”

“我可以用我的名誉保证!”

返回